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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狩獵變犯罪? 14族代表向最高法院聲請言詞辯論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原住民傳統狩獵遭判刑問題仍未解,約每5名原住民男性就有1人觸法?今天(12/29)小米穗原住民基金會號召原住民族14族的代表前往最高法院前開記者會,針對日前布農族獵人Talum王光祿案件
非常上訴聲請召開言詞辯論庭,並遞交狀紙。來自南投日月潭邵族的瑪蓋丹呼喊:「獵人要說話,法院請開庭!」賽德克族耆老古宏希盼Kuhong Sibal(田貴芳)祈求祖靈時說:「今天14個族群代表站在這裡,目的不只為了一個人,祈求各族祖靈與我們同在,主流社會並不了解我們的文化及狩獵傳統,必須經過面對面的言詞辯論,與司法溝通對話,要求最高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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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祿已提起非常上訴 期待司法對話

「言詞辯論庭」

最高法院遷台後至2012年極少開言詞辯論庭,原因在於第三審是法律審,而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規定,即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以不經言詞辯論為原則,只有在必要時,才得命辯論。

受到國際兩公約國內法化影響,最高法院公告,決定從101年12月起,除了對於二審宣告死刑的案件,一律行言詞辯論外,對於具有法律上重要意義或價值的民、刑事案件也將行言詞辯論。

台東海端鄉布農族獵人Talum王光祿,兩年前因持不符規定的獵槍獵捕保育類動物,遭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7萬元罰金定讞。

本案會引發社會關注,是因為王光祿表示獵捕山羌是高齡94歲母親想要食用,法律見解認為日常食用非傳統祭儀狩獵而違法判刑,原住民團體認為這是司法體系從未理解原住民傳統文化的意涵,顯示國家法制嚴重迫害原住民族文化存續。王光祿原預計12月15日入監服刑,但在民間團體的陳情抗議後,檢察總長在同一天為他提起非常上訴,目前王光祿暫緩執行入監。

來自各族的老、中、青獵人在最高法院前一字排開,賽德克族耆老古宏希盼Kuhong Sibal(田貴芳)開記者會前準備米酒、檳榔及香菸進行祭祖儀式,祈求祖靈「協助我們,讓王光祿平安回家」。

賽夏族獵人達赫史‧達印‧改擺刨說,打獵是原住民基本慣習,並且與大自然的動植物保持良好關係,只取所需,非外界認為的造成滅絕動物的錯誤觀念。被法律限制狩獵傳統,就是對原住民族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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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當獵人 學習之路被斷

魯凱族代表高文彬說「看到魯凱族站出來就代表很嚴重」,高文彬提到:「我自己快40歲,志願居然是當一個獵人?回首過去,小時候說要要當醫生、科學家,其實很簡單,因為社會已經鋪好學習之路。現在我重新要當獵人,這個國家卻要阻擋我當獵人的學習之路?」他期待最高法院可以重新審視並開啟與原住民彼此尊重的對話。

來自台東初鹿部落的卑南族耆老馬來盛沉重的訴說原民的歷史經驗,外來政權來台391年,曾發生多起原住民族抗爭事件。但是在國民政府時期發生二二八事件時,台東地區較少影響,當時的首長
甚至來到初鹿部落受到原民的保護,「當時大頭目是我的祖父,他曾說過去跟日本或是跟阿美族、布農族交手的經驗後,和平相處才是需要更大的智慧,所以他不想戰爭。」然而「我們用和平對待中華民國,希望他們用公平正義對待我們,卻期盼落空。」

馬來盛氣憤的說:「原住民獵人是英雄,在你們(政府)眼裡變成是罪犯!不要以為原住民沒有對抗就以為我們好欺負,我們知道和平更要大智慧,我們和平對待你們政權,不是要讓你們霸凌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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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不能憑空想像原民文化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Awi Mona(蔡志偉)表示,原住民族的要求很簡單,最高法院要聽聽獵人親身說法,因為「一個雙方在不了解對方的情況底下,無法為對方作決定。」 他認為,約5萬件以上原住民狩獵或採集被司法判決有罪,王光祿並非個案,此時正是整體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生存的重要時間點。尤其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案提出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更要邀請各族獵人說自己的文化,而不是讓不認識原民文化的司法體系或官員憑空想像原民文化。

獵人打獵遭判刑,背後意義是什麼:《燦爛時光會客室》第八十五集:獵人成罪人 原住民打獵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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