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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高等教育不能等,我要私校真改革」私校法修正 學生聯合聲明

文 / 私立大專院校學生聯合聲明

私校法修正–私立大專院校學生聯合聲明

立法院於6月30日委員會初審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關於私校法的改革與修正,我們堅持兩大原則,並依此提出七點訴求:

學校成員均有權參與董事會
1.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由學校學生推選之。
2. 私立學校應全面增設勞工董事、監察人,由學校教職員工推選之。
3. 勞工指該校聘雇之教職員工生,應包含具學生身分之兼任助理。

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是私人財產
4.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派任公益董事、監察人
5. 私立學校應公開董事會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等
6. 私立學校董事應連選僅得連任一次
7. 私立學校董事會中之同血親姻親之比例應一律不得逾1/5

我們認為:學生與學校的關係並非如旅館與住客。我們不是過客,學校是我們的第二個家。大專院校的校園不只是學習知識的地方,我們更在校園中玩社團、談戀愛、在這裡過著每日的生活並且天天成長。學校大小事務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所有的校務決定都直接影響著我們校園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而校園之中,除了學生及教授之外,更有著許多辛勤勞動、陪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是系辦公室秘書、是圖書館職員、是打掃叔叔阿姨、是警衛們以及同時具有學長姊身分的學生兼任助理們。在現行法規下,董事會對於學校校務、財政、建築興建等事務都有極大決定權。但學校的教師、職員、勞工及學生們卻無法選任代表參與董事會。身為學校的一份子,我們卻無法自己發聲,只能聽由董事會的決議,我們成為了只能被決定未來的人。

求學的過程中,父母辛苦的栽培我們,為的是將我們培育成獨立自主、理性思考的人。而當進入大專院校的同時,我們成為成年人,生命跨入一個嶄新而重要階段。我們認為,在校園中一同求學、工作及生活的人們應該有權利去參與、去決定學校的大小事務,校園中決策權不該只被少數人壟斷,而是該由在這裡生活的人們以民主的方式一同決定方向。

我們不是過客,我們珍惜自己的學校,也在乎未來將要來到這裡的人。

我們期待的私立大學董事會是一個真正民主的董事會,讓各種不同的聲音得以在其中兼容並蓄,我們希望能立法增設勞工董事、監察人以及學生董事、監察人,讓教師、職員、勞工及學生能有效的參與董事會,讓校園的共同事務回歸在校園生活的學校成員一同決定。

此外,作為私立學校實質上最高的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政策決定會深深影響校園中的人們,因此其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的公開透明是極其必要的。即便真有依法須保密之事項,仍應以公開為原則,並且向校內成員提供管道查閱。

教育是公益事業,具有極強的公共性,不能單純的以金錢、績效做為衡量的標準,更不能被當作私人產業長久霸佔甚至代代相傳。另外,政府各部門不僅每年給予私立大專院校約150億的獎補助款,在許多學校創建時也給予各種政策性優惠,這一切都是為了讓一屆屆的學生能夠在大專院校中培養獨立的人格、學習人生的智慧及各領域的知識。因此,各大專院校除了應有勞工、學生董事及監察人負擔內部監督董事會運作的職責,也應全面派設公益董事,就學校的經營、教育面及公益性提供建議及外部監督。

近日社會各界對於「私立學校法」修法開始有廣泛的關注及討論,我們身為私立學校的成員,更無法置身事外。據悉立法院將於近日針對私校法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我們呼籲立委諸公們與廣大的私校學生、教職員工們站在一起。我們也呼籲更多的私立大專院校夥伴加入我們,讓我們一起打造一個更民主而開放的校園。

以下為7/12開始連署之團體,持續增加中

私立大專院校連署團體:
東海大學學生會
慈濟大學學生會
輔仁大學學生會
輔仁大學學生議會
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會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透明革命工作小組
靜宜大學尋根樹
淡江大學五虎崗社
亞洲大學不學無術丈量社
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
世新大學CWI工人國際委員會

聲援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
國立彰化高中學生會
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
獨立青年陣線
青年佔領政治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長榮中學支會
德霖技術學院教師會
雲林縣大成商工教師會
基隆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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