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絕食11天抗議《勞基法》修惡 勞團:裁決會不公、勞資協商是假的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勞動部長林美珠在回應立委質詢時曾說過「希望企業自主遵守法律規定」,引發社會譁然。為抗議《勞基法》修惡,保障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日益傾向資方,今(20)天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台鐵產業工會、華航企業工會、遠東航空企業工會等勞團前往勞動部發起269小時絕食抗議,認為目前的《勞基法》修惡草案,欲將彈性工時交由「工會、勞資合意協商」根本是謊言。以政府上路6年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4個案例來看,並未保障工會幹部,反讓資方達成懲處、打壓、解僱工會成員及幹部的目的,根本不符林美珠口中的「企業自律」。

4位絕食代表為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台灣鐵路產業工會代表徐仲能、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毛振飛及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絕食269小時的數字,代表的是4個不公平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的相關數字,分別是201個發起春節依法休假被懲處的台鐵員工、17名爭勞權被解僱的遠東航空空服員、科慕工會理事長被砍掉的40%績效獎金以及新海瓦斯工會幹部不當解僱的11個裁決案。

4人從今天10點開始絕食約11天,訴求勞動部長林美珠需因《勞基法》修惡及裁決會無法保障勞權兩大問題下台,民進黨政府應與工會重新討論工時政策,改革現行裁決會制度。

由左至右:台灣鐵路產業工會代表徐仲能、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毛振飛

《勞基法》越修越爛 政府修得越快

勞動部在10/31預告《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民進黨政府在11/9開始啟動《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推翻上路不到一年的「一例一休」政策,其中包含放寬7休1、加班工時上限提高至54小時、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特休假未休可遞延一年補休或折限等5大方向,被民間視為「越修越爛、勞權倒退30年」。11/17火速經立院一讀通過,20日即由由衛環委員會與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加速審查進度。

雖然蔡政府在修法方向表示「需經工會或勞資協商同意」,但是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反駁,從2011年勞動三法實施後上路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證明,根本難以保障工會不被資方打壓。10月16日時,勞動部長林美珠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回應立委李彥秀質詢「勞檢不足」時說:「勞檢大概是最後手段,希望企業會自主遵守法律規定」。林佳瑋則說,今天勞團提出的4個勞動部裁決案,都是有經過勞資協商、有工會、有實力的個案,然而每個工會成員被打壓的案例,裁決委員會卻無法做出對勞工公平公正的裁決。

新海瓦斯工會理事長董家鈺表示,工會副理事長袁月嬌被公司無故調動20多年的職務以及辦公處所,她因不服調動遭公司解僱。後續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做出決定,雖然公司解僱無效,但調動有理,反製造更大的勞資衝突。

新海瓦斯工會仍有11個裁決案審理中,勞團主張,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4條第2項規定,裁決會必須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應主動調查實際情形。可是實際上卻把舉證責任丟給工會及勞工,勞工只能自行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否則會被裁決會視為怠惰。勞團訴求,裁決委員會應增聘裁決委員,增設專業調查人員,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並得主動調查不當勞動行為案件。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

勞工透過「組織工會」強大力量,防止資方剝削勞工。但仍經常發生資方干擾工會運作,破壞勞工團結。經常發生許多工會幹部依「工會法」進行勞工權利,例如請會務假為會員爭福利等,卻被資方否準,甚至殺雞儆猴,解僱幹部,造成工會及會員的寒蟬效應。

2011年5月1日修正施行勞動三法(包括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政府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勞動部也組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透過其審理不當勞動行為案件,以保障勞工組織工會或參與工會活動的團結權、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之團體協商權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團體爭議權。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傾資方? 工會保護傘不見了

台鐵員工長年「日夜休」三班輪班表,一班12小時,過勞苦不堪言。基層勞工組成台鐵產業工會爭取休時,今年工會發起春節依法休假,事後300多人遭台鐵局懲處。裁決委員會結果認為,台鐵並無不當勞動行為,但仍建議仍應從寬考量,不得以曠職為理由,有記過、扣薪等不利待遇。

科慕工會協助勞工保留123天休假,工會理事長卻被公司以工作犯3過錯為由記3小過,並損失40%績效獎金。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表示,科慕公司的工作規則是擁有123天休假,卻在沒有與工會協商的狀況下砍假,並打壓爭取休假權益的工會幹部。「企業老闆都是『愈加之罪、何患無辭』,說理事長3次工作出現缺陷,但有其中一天他根本沒上班,公司哪來的自律?」甚至經裁決委員詢問柯慕資方,是否撤回理事長一支小過、恢復考績時,資方當場拒絕,被認為根本是存心打壓工會幹部。陳姳臻說,這麼多工會幹部就連有工會保護,都會受到資方嚴厲打壓,全台有93%勞工沒有工會保護傘,將如何在《勞基法》修惡狀況下保障勞權?

遠東航空公司5月時解僱17名空服員,經抗爭後復職,工會提起裁決申請,卻被裁決委員質疑已經復職為何還要申請?故工會撤案表達抗議。然而遠航公司解僱工會成員仍未停歇,10月中陸續解僱7名遠東航空企業工會成員,11/17時一名劉姓工會幹部被無預警解僱,公司解僱理由為「煽動空服員請假,癱瘓公司航班」。劉姓空服員表示,她並未煽動他人請假,況且請假是員工的權益,公司也沒有相關證據可證明解僱理由。10/31遠航董座張綱維曾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解釋解僱員工是因為每年都會裁員3%,卻未解釋為何剛好都是工會成員,同時大嗆「早知道誰是工會成員早就資遣了,不需要等到現在」。

將長期絕食到底的林佳瑋說,外界並不看好絕食抗議,認為去年勞團為了拒砍7天假發動絕食、遊行、衝撞等行動,還是擋不住政府將《勞基法》修惡,今年行政院長賴清德全面砍低《勞基法》,做為魄力的展現、政治上更上一層樓的籌碼,「為了抵擋這波修惡,台灣工會與社會還需要更大的力量。還是只能以呼籲方式,進行絕食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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