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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01集:社福界罷工第一槍 伊甸駕駛爭勞權

整理 / 張芳慈

5/14 伊甸康復巴士的司機展開社福第一場罷工,要求台北市政府正視伊甸勞資爭議。工會強調,多年來駕駛底薪僅有1萬7,低薪迫使每月加班近46小時上限,才得以賺取基本生活所需;司機在休息時間也須留車待命。

而康復巴士屬於台北市政府的標案,每四年一期的標案影響司機的飯碗不穩,更涉及政府將社會福利外包民間業者,迴避掉政府社福責任。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伊甸基金會工會理事長周文柄、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秘書賈伯楷一起來了解伊甸司機勞資爭議。

底薪17,280近十年未調 砍全勤獎金拆做年節補償

社福界發起罷工並不常見,周文柄表示,他從民國89年成為伊甸復康巴士駕駛,當時計薪方式為底薪比照基本工資,獎金另發,然而民國99年契約訂定的底薪比照當時基本工資17,280元,至今未再調整過,司機的全勤獎金2000元也被砍。

周文炳說,現在基本工資為2萬2,但駕駛按趟計酬的性質導致資方仍能繼續維持這種「合法不合理」的薪資結構,多次與伊甸資方反應,工會因此決定展開罷工。

勞退提撥1,818降至1,261元 單趟補助剩10元

周文炳表示,過去資方每月幫他們提撥勞退1,818 元,現在只剩每月1,261元;根據伊甸與政府的標案契約,政府每趟補助伊甸248元,周文炳說,民國89年時每趟拿補助駕駛可拿50元,現在每趟只拿到10元。

駕駛無法實質休息 伊甸連三年違法遭罰未改善

賈伯楷指出,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每四小時應休息三小時,然而伊甸駕駛每日共一小時的休息時間仍須肩負車輛保管責任,無法實際休息,若臨時有載客需求,也可能被安插趟次。

賈伯楷指出,資方宣稱已經改善,例如在巴士站提供休息駕駛飲用水、增設流動廁所,但事實上台北市四個站點中,有三個沒有適合涼休息空間,且巴士站位置偏僻,駕駛開回巴士站,休息時間往往也結束。他指出,勞工局自2015年起連續三年,皆以「駕駛休息時間仍須待命」判定資方違法開罰,顯示資方仍未改善。

工會100年成立現有35成員 幹部曾遭砍班打壓

伊甸企業工會於100年6月24日成立,現今成員為35人。周文炳表示,工會在爭取權益過程,被資方貼標籤,甚至有幹部一整天只被排兩趟班,伊甸也因此被以違反「就業歧視」遭勞工局開罰30萬,幹部向伊甸要求賠償,伊甸卻拒絕,要幹部走訴訟解決。

資方宣稱月薪3萬多 駕駛每日10-12小時超時工作

周文炳表示,資方對外宣稱駕使月薪都有3萬多,實際上是駕駛每月過勞加班2、30小時以上的結果,他認為,月薪應該以正常工時情況下計算,資方不應計入加班費,掩蓋低薪事實。

薪資結構依市府標案契約定 政府轉嫁社福責任

復康巴士服務計畫為政府標案,每四年招標一次,政府錢就是給那麼少,社福機構捐款所得依法需專款專用,若挪用於補貼內部人事費是否會難以向捐款人交代?管中祥指出,問題可分為兩層面檢討:政府將社福外包,標案結構是否合理?就算標案不合理,社福團體難道可以因此反過來降低受僱勞工的勞動條件嗎?

賈伯楷,復康巴士標案內容有不合理之處,例如現行契約要求駕駛一天至少跑九趟,但一年以309個工作天計算,然而一年扣除國定假日及週休二日,駕駛實際工作天數只有249天,導致民間業者為滿足政府要求,回頭要求駕駛加班達標;此外,契約內容未明訂駕駛勞動條件,即使勞方不斷像勞動局檢舉,公運處也沒有因此扣業者補助。

賈伯楷認為,社福是政府責任,政府卻透過外包,試圖節省經費,讓民間有心從事社福工作的團體或工作者越來越艱困,不過他也指出,伊甸和其他社福團體相比,規模及影響力大、資源相當充裕,不能以「珍惜捐款」來作為降低勞動條件的理由,「復康巴士駕駛服務的對象是身心障礙者,如果駕駛條件這麼差,難道身心障礙者應該得到這樣過勞、不安全的服務嗎?」

政府不應迴避公共責任

賈伯楷認為,民間團體應該是去補足、協助政府忽略的社福工作,像復康巴士這樣的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既然政府已經知道是必要的責任,就不該用不穩定的標案,繼續丟給民間業者處理,而應收歸公營,「社工條件不穩定、駕駛條件不穩定,身心障礙者得到的服務也是不穩定的。」

周文炳主張,政府應該將復康巴士收歸公營,「不用讓伊甸好像覺得很辛苦」,他也呼籲伊甸負起雇主責任,「一個社福機構自己的員工都無法好好照顧,你怎麼去叫我們這些給你聘用的人,好好去服務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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