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勞工

外籍漁工剝削問題未解 人權團體移民署外怒吼要求檢視法規

文/公庫特約記者趙宥寧、圖/公庫實習記者許文映

內政部移民署今(25)日上午9時舉辦「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共同研討杜絕人口販運的辦法,預計下午將討論漁工遭勞動剝削等問題。不過就在8時,由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YMFU)等7個NGO團體組成的外籍漁工保障聯盟於場外抗議,提醒台灣政府應正視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中提及的諸多問題。

「首艘」違反公約漁船 台灣遭點名

為確保3800萬漁工都能在適當且安全的條件下工作,避免剝削、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等問題,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所頒定的《漁撈工作公約》(Work in Fishing Convention)於去年11月正式生效,然而我國一艘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卻在今年5月,被ILO宣布為首艘違反「漁業工作公約」的漁船,該漁船也因而被扣留在南非開普敦港口。

根據ILO報告內容指出,南非海事安全局(SAMSA)檢查員表示「只有兩名船員簽訂了工作協議,甚至沒有船員名單」,並說明「福珄11號」上漁工住宿條件不佳、伙食待遇不佳,船隻設備不佳、且無法盥洗,許多漁工也無合約保障,漁船因而遭到南非扣留。

不過,漁業署18日也隨即澄清,本案同時經南非海事安全局及漁業局調查,認定「福珄11號」並未違反漁業工作公約,但因船身傾斜,救生設備老舊,有安全疑慮,才暫緩其出港。後經船方完成設備改善,並支付滯留港區費用12,365南非幣(約美金895元),已於6月底出港作業。

另針對2名漁工提出的工作待遇不平等申訴,據我國駐外專員轉述,當時是因當地沒水、沒法洗澡,並非船上單獨問題,另該船在海上作業期間均無異常,也無該2名船員所隱射的虐待情事。船方及代理商也順應該2名船員要求,提前解約並協助其搭機返國。至於國際勞工組織指僅兩人有工作合約、無船員名單、伙食差等漁業行為及勞動問題,漁業署則表示將進一步了解。

ILO點名、漁業署反駁 「福甡11號」成羅生門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質疑,「現在有一個羅生門,就是ILO說台灣違反公約,但我們漁業署說沒有,到現在ILO還沒有把新聞報導給撤下。若漁業署要反駁有力的話,應該要訴求ILO把新聞撤下來,但我們看不到漁業署想要做這個動作。」因此他認為,政府高層應組織獨立調查團來調查「福甡11號」,以釐清真相。

綠色和平海洋專員李宜蕎也表示,綠色和平與南非當地的NGO確認後,目前還在蒐集資料,位於南非開普敦的NGO團體告知,「福甡11號」於船上的船員共有20餘名,分別來自越南、菲律賓,以及柬埔寨,這艘船並非只有船體有問題,連船上的飲食是否足夠都有疑慮,且生活環境惡劣,有衛生與安全的考量。

美國點評台灣為最佳人口販運防治國,NGO團體這麼說…

而在本月初,美國國務院發布「2018年人口販運報告」(2018 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台灣連9年名列最佳第一級國家,看似成績斐然,不過在該份報告中,卻也對台灣船東虐待外籍漁工、家護移工被收取高額仲介費、工時過長、生活條件惡劣等不平等對待,以及保護兒童遭受性剝削的法律疏漏提出建議。

報告中提及,台灣應當加強對人口販運者的起訴與定罪,給予嚴厲的刑罰;應積極調查並起訴虐待外勞的台灣船東,明確界定監控台灣漁船的機制與責任;應修法將家庭照護者與家事勞動者納入基本勞工權益保障。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雖然台灣在「人口販運報告」中就像是模範生,但其實只是連續9年符合最低標準。然而,過往報告中也都曾提到台灣應積極調查、起訴懸掛我國國旗、或國籍漁船疑似在遠洋漁船上從事勞力剝削的我國籍船主,然而最近卻又發生「福甡11號」遭ILO評定為首艘《漁撈工作公約》的遠洋漁船,李麗華質疑,「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到底做了些什麼?」

李宜蕎也提到,台灣政府必須正視「人口販運報告」中提到的問題,雖然台灣在2017年實行了《境外僱用非我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境外僱用辦法),但政府在執法方面非常欠缺。他也提到,在「福甡11號」案件中,漁業署也必須擔起責任,進一步釐清外籍漁工面臨的處境、工作契約、勞動條件是否符合規範、環境正義基金會台灣海洋專案主任邱劭琪則認為,台灣的「境外僱用辦法」與國際標準還有一大段落差,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將《漁撈工作公約》等相關國際公約內國法化,才能有效保護外籍漁工的權益。

李宜蕎進一步指出,綠色和平組織在2017年實際訪查100名漁工後發現,還是很多外籍漁工薪水沒有達低標、契約未按台灣規定簽署,甚至在海上的工作環境中沒有足夠的水可以喝、沒有足夠的食物可以吃,甚至是遭到人口販運的情形。

而2014年因巨洋漁業非法販運超過1千名柬埔寨漁工,遭柬埔寨法院起訴,最後判決巨洋公司多名董事涉及人口販運,然而台灣司法機關卻無法判定這些人是否有罪,隨後即將案子簽結,該批被告中,仍有不少人持續在台灣漁業公司工作,李宜蕎痛批「這件事情非常不能被容忍」他也呼籲政府必須增加跨部門合作,漁工問題不單只是漁業署為單一負責窗口,勞動部、移民署、外交部也需要進行跨部門合作。

外籍勞工來台屢遭受不平對待 汪英達:明顯符合人口販運要件

另針對外籍移工恐淪為人口販運受害者,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負責人汪英達指出,幾乎所有外籍勞工來台前都會受高額仲介費剝削,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後必須不斷付出高利貸,又在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等兩大原因束縛下,甚至還會面臨仲介、雇主出現恐嚇、威脅、口頭、肢體暴力等對待,這些都很明顯符合人口販運構成要件。

汪英達也以菲律賓近海漁工為例,他們第一年每月只能拿到6、7000元的薪水,汪英達更大膽表示「台灣68萬外籍勞工其中大部分他們根本都是人口販運的被害人」。此外,雖然勞動部三令五申雇主不得扣留外籍勞工證件,然而卻出現仲介要求移工寫同意書,同意證件交由雇主保管等情事發生。汪英達痛批,台灣政府開研討會來粉飾太平,但事實上,我國的外籍勞工都是活在水深火熱的環境之下。

然而,今日「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因副總統陳建仁將一同與會,場外警察維安層級提高,大安分局警員更多次在NGO團體發言時以大聲公舉牌警告在場人員違反《集會遊行法》,要求他們至對街「龍安國小」圍牆外的意見表達區表達訴求,甚至阻止綠色和平成員在人行道上發放傳單。而在記者會後,媒體單獨採訪時也屢遭警方要求「配合一下」往前走、去對街意見表達區進行會後採訪。

此外,在場外召開記者會、今日有報名參加工作坊的綠色和平成員李宜蕎、謝易軒,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等人,記者會結束後起身轉往欲進入會場,警方要求李宜蕎出示實體邀請函,但李表示這場沒有實體邀請函,但有收到講座報名email確認信、可以出示這項證明,警方則認為「那個可以轉寄」而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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