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外稿

真的飛安至上嗎?

圖 / Bernal Saborio

文 / 旅外機師菲爾王

這趟仁川德里的飛行,去程飛時7:36 ,回程飛時6:18,來回都是三個飛行員派遣,原因很簡單:飛安,因為韓國民航法規定,二人派遣飛時上限是八小時,但是在接近八小時的飛時,很容易會超過八小時,再加上又是夜間飛行,所以為了安全,就是三個飛行派遣,每個飛行員在中途都可以輪休一小段時間。韓國缺飛行員缺的很兇,但是韓國民航局不會因為航空公司缺飛行員,就任意修改飛時的上限。

我總是會回想起早期在台灣的飛行,在某個時間點,因為航空公司也缺飛行員,所以台灣的民航局就善體「人」意的,全力配合航空公司,把二個飛行員的飛時上限改成十小時,這一改就造成了我這輩子最難忘最痛苦的一次飛行。

台灣民航局和航空公司很巧妙的利用「日間」飛行這個字眼,但是時差停留在台灣的飛行員們,在美國的「日間」起飛時間,很可能是台灣的半夜,也是正常人生理時鐘最想睡覺的時候,再加上十小時的飛時,所以在某一趟:台北 – 成田 – 夏威夷 – 成田 – 台北的飛行,就讓我痛不欲生。

從台北起飛是下午,精神飽滿的飛到了日本,差不多是晚飯時間,隔天也差不多是晚飯時間起飛,飛到了夏威夷,都是兩個飛行員派遣(一個正機長,一個副機長),到了夏威夷已經算是台灣熬了個夜,過海關要花個一小時,到旅館也要花時間,進旅館就趕緊上床睡覺,這一覺醒來,正好是夏威夷時間的晚上,請注意時差和生理時鐘的問題,正常人的身體都還停留在台灣的時間,所以夏威夷醒來,雖然夏威夷是晚上,但是台灣時間還是中午,這時醒來正好覓食,但是夏威夷已經過了晚飯時間,等到吃完回到旅館,夏威夷已經是接近半夜,而這時身體處在最清醒的時候,明明知道夏威夷的早上要接車去機場執行任務,但是生理時鐘就是讓你睡不著,尤其是你才剛睡了一覺,所以認真的我,就認命的躺在床上煎魚,怎麼樣都睡不著,翻來翻去的好幾個小時,等到到了台灣時間的晚上,才入睡一小時,旅館叫床的電話響起,再一小時就要準備開車前往機場。

這時身體處在熬夜的狀態,到了機場要過海關,檢查各種飛行文件,上飛機準備各種飛行前的準備,等到快起飛時,正好是台灣時間約清晨四點,對於一個只睡了一小時的正常人類,我只能靠黑咖啡和泰國買的超涼薄荷油來提神,但是起飛之後才是最煎熬的時候。

一路向西飛行,其實就是正對著太陽飛行,規定不能拿任何東西遮陽,所以就一路頂著太陽,這時睡意不斷的上來,吃東西喝咖啡薄荷油不停的交錯使用,一路上要躲雷雨,注意油量的變化….終於我不小心打了個瞌睡,在突然驚醒的那一剎那,我嚇出了一身冷汗,因為我真的不知自已睡了多久,其實只是不到一分鐘,但是駕駛艙後面的空服員和乘客,一條條的人命,如果我進入了雷雨區,輕則空服員和乘客因亂流而摔傷,重則飛機受損故障….但是在我嚇醒之後,我的身體還是在極度的疲倦而且缺乏睡眠的狀態,接下來我終於明白,為什麼在拷打招問情報員時,有一招就是不讓情報員睡覺,肉體的折磨是可以經由訓練而忍受痛苦,但是生理時鐘是人類數萬年來進化而來的,再怎麼樣的訓練都無法讓人在短時間來克服。

進入日本空域後變的更忙碌,滿天都是飛機,這時神智已經有點模糊的我,只能勉強的聽到航管的指示,我的意志只想趕緊落地休息,我的身體叫我休息,但是我卻在用時速超過每小時500公里的速度下降,我不能踩剎車停在路邊休息,唯一支持我的,只有我身體自然分沁的腎上腺素,如果這時飛機發生故障,我不知道我的身體狀況會不會叫我放棄救生的意志,因為我實在太疲憊。

很慶幸的是,那一天成田的飛機雖然很多,但是天氣狀況不錯,飛機也正常,所以我硬撐到落地,滑行到停機坪,下完乘客,過海關,等到進了旅館房間,卻可能因為我的腎上腺素分沁過多,反而躺在床上睡不著。

很多飛行員都有睡眠的問題,尤其是飛長程客機的飛行員,因為有時差的關係,而飛行員的壽命比一般人短,原因就在於過多的壓力和時差的問題,有些人就要靠吃喝來解放自已的壓力,特別是休息時間過短,身體無法恢復到正常狀態下,就要執行下一個飛行任務,身體負荷過大,壓力過大,休息時間就成了最重要的關鍵,飛安的把關,就只能靠民航局和航空公司的良心。我心知肚明的知道,如果我這趟飛行出了事,而我的報告寫我是因為過於疲憊,這時航空公司會告訴我,一切合法,而民航局也會告訴我,一切合法,最後倒楣的還是我。

中東的航空公司,飛行員可以合法的在駕駛艙睡覺,但是台灣沒有。

韓國的航空公司,韓國民航局把關之下,飛行員有嚴格的飛時和休時,但是台灣沒有。

當我在台灣飛行時,頭髮變白要靠染髮劑,睡眠出現障礙,我必須特定訂作了很高級的床墊,兩眼總是像熊貓一樣。但是到了韓國飛行之後,熊貓眼沒了,頭一沾到枕頭就可入睡,本來的白頭髮就這麼的消失,幾年都沒用過染髮劑,我就是個壓力釋放下活生生的例子。

想當初民航局將兩個飛行員的飛時上限改成十小時後,航空公司很開心的把台北新加坡航線改成兩個飛行員和一組空服員打來回班 (台北新加坡來回的飛時都接近四個半小時,台北飛行前準備二小時,新加坡地停一小時,總工時超過12小時),為什麼在大園空難後,馬上就改成台北飛到新加坡要住一天,而不是理直氣壯的還是維持打來回的班?

民航局是飛安把關的重要執法者? 當長榮的飛機,因為在那個很爛的桃園機場滑行道滑行時,被破碎的滑行道異物把直尾翅打爛後,民航局竟然還說:這不影響飛安,我也只能笑笑的看著新聞,然後笑笑的說,還好這架飛機不是在起飛時被打爛直尾翅,難道飛安是指機毀人亡,才是飛安的問題嗎?

把關飛安的,終究還是落在飛行員身上,在不合理但是合於那個把飛行員壓榨到極至的法上,飛行員只能賣命去維持飛安,所以當新聞上說,台灣民航修定的飛行員工時休時的法,是高於國際標準時,我還是一樣的只能笑笑的看著,當然我還沒告訴台灣的飛行員,在韓國只要飛行超過八小時,飛行加給是每超過一分鐘,每位飛行員就要增加30%,我也沒說,在韓國只要夜間飛行(韓國時間的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不是起飛的當地時間),飛行加給依法要增加50%。錢不重要,拿命還換不到錢,那不是很可悲嗎?

當看到今天的新聞,我笑不出來了,沒有人記取教訓,飛安只是一種口號,一種拿來當作宣傳的工具,一種在媒體上騙取社會大眾的廣告手段,至於是不是真的有飛安,who cares?

(公庫按:本文原發表於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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