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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的「李大芝」獲同情 走回現實仍「沒有面孔」

圖片提供 / 公共電視

文 / 夕羽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探討多面向社會議題,尤其過去常被忽視的加害人家屬;劇中陳妤飾演隨機殺人犯的妹妹「李大芝」,背負著外界批判眼光,試圖隱姓埋名生活,也遭到惡意攻擊、受害人蛋洗,但在最終集她仍能回歸社會;然而現實世界中的「李大芝」們仍被困於各種責難、傷痛、困惑之中,終生無法面對陽光。

劇中隨機殺人犯「李曉明」犯案後,其母四處躲藏賣肉粽為生,一句「沒有父母會花20年去養殺人犯」讓許多人紅了眼眶;但在現實中,多數加害人家屬仍以「沒有面孔」的方式封閉自我,終生背負罵名並承擔各界指責眼光。

「案發後,受害人及加害人家屬都受傷了、整個社會都受傷了。」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表示,加害人及家屬的心理治療非常重要但卻極為缺乏,就如劇中李大芝無助的疑問:「 我哥哥是殺了人,難道我們家人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利了嗎?」,彷若加害人家屬們也被整體社會判了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回憶,多年前曾陪著七旬老夫婦為死刑槍決的兒子收屍,「老父、老母拖著沉重、悲傷、不安的步伐,親眼看著鮮血淋漓、血肉模糊屍體,確認是自己一手養大的兒子,另一方面又得徬徨躲避媒體的鏡頭」那幕景象仍烙印於她腦海中,「這個過程究竟是懲罰死亡的人或是活著的人?」

林欣怡所接觸過的加害人家屬普遍仍不敢現身、拒絕外界善意協助、認為自己不值得獲幫助、不斷搬離住所隱藏自我等;而有些犯罪的父母遭處刑後留下無辜的孩子,他們無法繼續升學、成長過程也難獲得親友協助,甚至難養活自己,在缺乏支持的情況下,很可能重蹈親人所犯的過錯。

大眾對於劇中的「李大芝」及「李父、李母」寄予同情,也認同罪不株連親屬,但回歸現實的反應仍有巨大落差;林欣怡認為,台灣社會對於冤案獲釋者都不見得能接受,更何況加害人及其家屬,「先給予身為人而應有的尊嚴」,才能建立回歸社會的可能。

張家銘指出,加害人家屬必須承擔自責與身上的各種標籤,但如果能透過專業協助,讓加害人或其家屬經由治療評估,緩解心理問題,也從中去理解犯罪成因,未來才有機會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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