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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番仔路庄二度擋履勘 95歲嬤遭建商威脅「斷水斷電」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台中太平番仔路庄居民與建商因土地所有權爭議纏訟46年,日前建商聲請強制執行要求居民「拆屋還地」,繼1月7日居民號召擋履勘成功後,今(18)日又有8戶居民面臨履勘,居民聽聞原訂下午2點的履勘可能提早進行,改為早上7點30集合以免突襲。

全村居民和聲援者約70餘人出動,將村莊四個出入口用人、車及障礙物擋住,並且各路口由村民自主實施出入人員辨識,以防便衣刑警或履勘人員默默進入,但直到下午3點都未見法院及地政局的履勘人員,期間警方數次以「路障阻礙交通」、「未申請路權」為由在路口與居民發生言語衝突,或是未明顯穿著制服在附近觀望引居民不安,不過皆在人群和攝影機逐漸聚集後迅速離去,不予回應。

「拜託讓居民好好過年!」太平番仔路庄自救會會長林秀芬表示, 履勘後法院便可擇期強制拆除,老人家對於農曆年間恐遭拆除十分擔憂,目前2月5日第三組的履勘已收到確定取消的公文通知,但今日履勘仍未有任何官方回應,因此自救會決定「撐到下午5點公務員下班」再結束行動。

約莫下午4點13分,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保防組組長再度出現,在路口四處張望後,趁居民聚集前快步離開原地,對於居民高聲詢問「是不是下班了?」、「今天不履勘了對嗎?」皆不回應僅微笑揮手後離去。至下午5點,林秀芬與居民一同歡呼,宣布今日將近10個小時的「擋履勘勝利!」,強調未來仍會持續阻擋履勘,並提起文資審議。

居民將村莊四個出入口用人、車及障礙物擋住。

警方數次在附近觀望引居民不安,不過在人群和攝影機逐漸聚集後迅速離去,不予回應。

95歲嬤遭土地開發商威脅「再不搬走就斷水斷電」

番仔路庄面積約兩公頃,橫跨台中市太平區的新光里及新興里,其中有12座閩式三合院,也保存台灣特色傳統建築「土角厝」。高齡95歲的陳韓秀枝表示,從她的祖父開始到她的孫子共五代都居住在此,已有150多年的歷史。

陳韓秀枝淚訴,自去年(2020)建商聲請強制後,富有土地開發公司經理已多次到她家威脅,「如果再不搬走接下來就是斷水斷電」,讓她萬分擔憂「都要過年了,被斷水斷電怎麼辦?拆的話祖先要搬去哪?」半夜時常悲從中來,難以入睡。

83歲的吳林屘家正是此次面臨履勘中的其中一戶,她坐在家門口感謝每個來聲援的學生和土地迫遷團體,十多年來她就算行動不便也和林秀芬一起跑各個法院、監督訴訟,過程中覺得越來越無助,直到建商聲請強制執行通過,居民求助無門才到中市政府抗議,卻未得到回應讓她更加喪氣,「幸好有阿芬,我們才能撐下去。」

高齡95歲的陳韓秀枝淚訴,她萬分擔憂「都要過年了,被斷水斷電怎麼辦?拆的話祖先要搬去哪?」

83歲的吳林屘家正是此次面臨履勘中的其中一戶,她坐在家門口感謝每個來聲援的學生和土地迫遷團體。

林秀芬解釋,建商在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前,應向居民以相同條件洽詢其購買意願,即為「優先承買權」,但當時建商非但未以相同條件(即日幣一千萬元),反而以高於市價8倍的價格(約新台幣1億1734萬元)詢問居民的購買意願,居民回函要求建商以時價相談,結果此封回函卻間接成為「建商已詢問但居民不願意」的證據,使建商於1987年取得土地所有權。

居民覺得相當荒謬,於是向建商提告主張「優先承買權」,林秀芬表示雖然一審獲得勝訴,法官認定居民確實具有優先承買權,不過在建商提起上訴後卻改判敗訴,原因在於建商將部分土地以4億元抵押予旗下泛亞銀行,法官認為該土地目前屬於「給付不能」的狀況而判居民敗訴,讓林秀芬更加啞口無言,氣憤到「想要去撞牆」。

「居民買不買得到是一回事,法官認不認同我們有優先承買權又是一回事」,林秀芬強調,居民被承認擁有優先承買權後,即便土地遭到扣押,也可透過救濟手段爭取土地,但法官直接改判敗訴,導致後續居民主張權利更加困難。

太平番仔路庄自救會會長林秀芬帶領居民抗議,多年來各種訴訟結果讓她時常氣憤到「想要去撞牆」。

「拆屋還地」訴訟從勝轉敗 林秀芬痛批:法官不要變相鼓勵惡質廠商

尤其,在2018年「優先承買權」敗訴定讞後,2019年建商再度向居民提告要求「拆屋還地」,並將44戶居民分為七組加一件(單獨提告林秀芬)提告,目前五組加上林家一審敗訴,其餘一組勝訴、一組仍在程序中。

「七組訴訟都是同樣條件,卻因不同法官而有不同結果」,林秀芬感嘆,目前訴訟最大癥結點在於「雙方是否仍存在租賃關係」,建商主張居民多年未繳交租金已失去租賃關係,居民則主張從未改變繳租方式,居民仍保有租賃關係。

林秀芬說明,從日本殖民時期與原地主承租土地起,雙方便約定由地主至佃農家中收取租金的方式(即民法中的「往取之債」),但自從盜刻印章的土地代理人葉作樂未前往收租後,居民便未再繳納租金,因為「居民不知道要繳給誰」。

「繳租金也不行,不繳租金也不行,是要我們去跳海?」林秀芬怒訴,1995年建商寄存證信函催繳租金,居民雖依要求將錢寄予建商,但對方卻向法院指稱該筆錢是「損害賠償金」而非租金,而後建商於2009年再次催繳租金,居民便並未繳納租金,卻因此埋下日後敗訴的因子。

林秀芬解釋,判居民敗訴的法官認為「1995年繳過租金就是變更繳租方式,2009年沒繳租金便因此失去租賃關係」,而判居民勝訴的法官卻指出,「1995年居民繳納的並非租金,可視為至今都未改變繳租方式,因此並未失去租賃關係」,並強調此爭點早在2006年居民「拆屋還地」勝訴時已被釐清,不應再作為爭點討論。

「那些判我們輸的法官,不知道是瞎了還是怎樣」,林秀芬痛批,有些法官在一開庭便直接說「你們優先承買權敗訴,那一定是有很多瑕疵才會輸」,但優先承買權卻是因「給付不能」才敗訴的,顯示法官未看判決過程、內容便照抄結果,根本變相鼓勵惡質廠商投機取巧。

居民將村莊四個出入口用人、車及障礙物擋住。

居民申請文資審議二度遭中市府退件 學者:此地具有文化景觀保存意義

南華大學建築與景觀學系教授魏光莒到場聲援,認為番仔路庄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文化景觀」,由於該處每年在農曆3月23日旱溪媽祖誕辰時,都是固定會停留一晚之地,而具有保存傳統社群生活、傳統文化儀式的固著點,應被妥善保存。

此外,庄內有12座閩式三合院,還保存台灣特色傳統建築「土角厝」,自救會便向台中市政府文資處提出文資審議申請卻兩度遭到退件,一次是因「地籍資料不完備」,於是林秀芬花了一個月蒐集全村地籍資料再次提出申請,卻又被告知「非法人不得提出」而退回,雖向職員怒斥「能否一次講完有哪些要求」仍被無視,目前正朝申請成立法人方向努力。

對此,到場聲援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強調「你被他們騙了,這只是他們的拖延手段,等你準備好資料早就拆光了」,建議林秀芬直接寄出申請。林秀芬也表示,未來除文資審議外,也會針對「拆屋還地」、「優先承買權」繼續提出上訴,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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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建築與景觀學系教授魏光莒認為番仔路庄具有保存傳統社群生活、傳統文化儀式等保存意義。

庄內有12座閩式三合院,還保存台灣特色傳統建築「土角厝」。

村莊內耆老組成人牆擋住其中一個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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