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永達停辦5年花數億校產 教職員要討欠薪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位於屏東的永達技術學院停辦5年多來,轉型期間因違反《私校法》,違法挪用校產、違法積欠教職員公保年金等事項,今年8月底已遭屏東地方法院裁定,准許解除永達技術學院全體董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

12月12日時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永達教職員生權益聲討團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屏東出身的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等首長,應對永達案表態,協助補償教職員被積欠的薪資、資遣費及公保年金,補償當年被迫失學學生之權益。

記者會後工會與永達教師再轉往教育部陳情,教育部技職司專委柯今蔚回覆,法院雖裁定解散,目前永達董事會提抗告,本案尚未定讞。教育部認為永達董事會確實違法,希望法院維持原裁決。目前教育部正在組成公益董事會,待判決確定後將馬上上任,與永達教職員面對面溝通,討論清算內容「該補償就要補償」。

永達董事會被判違法 轉型5年期間、師生持續聲討權益

永達教職員生權益聲討團召集人、前車輛工程學系系主任江照勇表示,從去年開始,永達教師退休領取的公保年金,由學校負擔的部分被惡意拖欠。原本自己教職年資27年、副教授退休月領1萬多元的年金,遭校方拖欠後只領9千多元,「若生一場大病後,光付醫藥費都不夠。」

前永達教師賴福林則表示,永達技術學院五年前經教育部粗暴核准停辦,摧毀屏東唯一工科學校,將當地工科基礎人才培育斷根,轉型期間放任永達董事會私下交易、五鬼搬運,被迫離開的師生卻無人聞問,尤其當前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立法院長蘇嘉全、總統蔡英文都是屏東人,是否關心過永達被迫失學的學生與被迫失業的教職員?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說,早在永達停辦前一年(2013),教職員未充分告知下遭校方欠減薪超過8個月,首次前往教育部抗議,教育部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法;隔年2014年8月校方無預警停辦,由教育部火速核准,師生都是看電視才知道,當時老師沒有資遣費,學生也未獲得完善的安置,多數被迫休學。

林柏儀認為,永達停辦5年來,工會多次揭露永達董事會故意停辦藉以減少虧損、增加學校資產的證據,永達教職員及工會也持續監督永達轉型期間作為,讓政府稍微在私校退場政策上考慮到教職員生的權益,但是目前永達師生的權益仍無著落。

他提到,原本2015年時永達董事會通過了「永達技術學院編制內專任教職員離退慰助金辦法」,按照教職員年資薪俸來發放30-50萬不等的資遣費,如今跳票未發放,但董事會轉型期間還持續進行買賣土地等交易。

賴福林說,除了教職員爭取的欠減薪、資遣費沒有著落,他也要為自己的學生請命。「教育部不敢公布的是,永達轉走學生後有多少人能畢業?多少人可以考上證照?」他舉例,一個私校學生要負擔每學期的生活費、學雜費,若背負學貸,大一念到大三約花費60萬,因為粗暴停辦、教育部為妥善安置學生,讓許多學生無法畢業、無法考取證照,如今是否應補償?

永達教職員生權益聲討團召集人、前車輛工程學系系主任江照勇

工會呼籲多位屏東出身首長 關注永達案受害師生

行政院派教育科學文化處參議劉佳侑出面接受陳情,她表示永達案是法院裁定後第一個個案,政府會重視,將陳情帶回做政策研究,再請教育部處理。另外關於私校退場政策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立法院還沒審議完成,希望法令政策上有個定調,讓政府處理因少子化產生的許多私校退場問題上,應該能獲得解決。關於是否能立即補償永達師生,她回應依其職權,無法回答與承諾。

對此林柏儀反駁,行政院又推給立法院,明明國會也是執政黨佔過半,執政黨立場又是什麼?且《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仍有許多問題,不但無法保障學生受教權,還是放任校方有很多空間恣意轉型。例如永達就是停辦後不解散、將公共校產當私產的力拼轉型的最好案例,其條例未脫「趕走師生可以發財」的思維。他呼籲,行政權可以介入永達師生權益受損問題,不用等到立法,要求政府應積極處理永達案。

永達教師會後轉往教育部陳情,呼籲教育部是否先以退場基金墊付教職員遭拖欠的公保年金,教育部技職司專委柯今蔚回應,教職員被積欠的資遣費及公保年金如何償還是永達董事會權責,期望法院裁定解散違法董事會,由公益董事來決議相關清算程序;而退場基金依法只能由校方向教育部申請融資,經過基金管委會同意才能撥付相關經費,且未規定可用作墊付,仍得等待清算過程取得債權。

柯提到,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於109年1月8日前,未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1項規定主動報教育部核定解散,教育部將於109年1月9日後,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規定,命令該學校法人解散,且在清算過程中,必將維護教職員權益及校產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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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抗爭5年事紀

 

永達停辦前即遭欠減薪
2013/9永達教職員遭欠減薪超過8個月,首次到教育部抗議,教育部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法。(相關報導
突襲停辦,學生被迫失學
2014/8/1無預警停辦,師生看新聞才知道。當年7月底董事會決議停辦,兩天後教育部背書並火速通過停辦程序,進入轉型期。(相關報導
第一階段轉型期3
2015/6

 

永達校方董事會提出了轉型計畫,預計運用停辦時留下的15億5513萬元校產轉型成「台一天賞村」,做為安養、庇護等社福產業使用。教育部不予通過。(相關報導
2016/5工會檢視,永達技術學院停辦後,在校內沒有任何學生、教師、教學研究工作的情況下,支出仍舊超過三億元、資產縮水1.7億,但減損的資產並沒有落入遭欠薪的教師口袋,而是優先償還給家族董事會。(相關報導
2017/6工會發現教育部修改「私校停辦原則」規定,讓永達董事會可以再展延3年轉型期限,直到2020年1月。(相關報導
第二階段轉型期3
2019/1

 

工會發現永達董事會變賣大湖校地獲得1億4千五百萬,疑被用來違法償還6位董事會成員及關係人等。
2019/3。

 

永達技術學院退場後剩最後一年的轉型期,今年初永達董事會賣校地後,獲1億4500萬優先償還董事債務,被教育部發函要求應歸還。(相關報導
2019/3/27。

 

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技術學院全體董事職務,因永達董事會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9條同意學校法人處分不動產之附帶條件」,及「借款前未報部核定即先予借款」等情事。(相關報導
2019/5

 

重組永達公益董事,高教工會赴教育部遞交一份「工會版永達公益董事推薦名單」。教育部並未充分採納工會意見,15席永達公益董事中僅有2位為工會推薦之名單,僅有一名受害教師列入公益董事名單。
2019/7

 

工會揭露,永達仍有土地、硬體設備等資產約10億元,現任董事長謝金龍卻在2017至18年間,以校方名義向他的親屬謝碧霜、李欣潔分別借款2410萬元和300萬元,且謝、李兩人已向屏東地院聲請支付命令,透過「還債」方式把校產變成自家人的私產。(相關報導
2019/8/29屏東地方法院做出裁定,認為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確實有違反私校法第49條及學校捐助章程,因此裁定教育部之聲請有理由,准許解除永達技術學院全體董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永達此案,是自2007年私校法修法後,第一所由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學校全體董事職務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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