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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十年大修 環團憂生質”假”綠能

文/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

主題: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十年大修,環團憂生質”假”綠能,小水力”大”放水,綠電自由化公民電廠的未來恐是一場遊戲一場夢?要求增列公正轉型、生態敏感區迴避開發等上位條款,力促終結遍地烽火的綠電轉型亂象。

立院本會期進入最後一週議程,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彰化縣環保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台南空污暖化自救會、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等中南部環團共同關注行政院期待列為優先審議對象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十年大修,聯合記者會提出六大訴求:

1.再生能源發展別歪掉,首要新增「公正轉型條款」:能源轉型也有輸家和贏家,環境和社會檢核,力有未逮,應從母法建立公平的法治架構,確保綠能分配正義,促使再生能源開發利益和負面衝擊更為公平分享和承擔,最大幅度降低對弱勢群體的負面衝擊,不應有任何人、勞工、地方、部門和地區被犧牲拋棄。

2.新增「終結”血”綠電條款」:破壞生態的再生能源非綠電。減碳最佳解方的生態保存應先行於綠電開發,應明文規定任何開發規模及類型的再生能源開發行為都應迴避生態敏感區或動物通行廊道。

3.正視「生質”假”綠能真排碳」的科學實證:修法加嚴生質燃料取得種類和來源,總量管制生質能開發占比,反對鬆綁至工業區以外地方擴張設置生質能發電機組,以避免魚目混珠的生質燃料可能帶來戴奧辛污染風險。即使如此,生質能也是會排碳的假綠能,應限於短期間內的過渡使用,且必須有退場年限的具體承諾。

4.拒絕小水力發電開發不設防的立法”大”放水:免於水資源生態保育二度浩劫。

5.新增「公民電廠過半保障條款」:綠電分散自由化不應走向大資本壟斷的財團化。尤其2050年台灣淨零排放路徑目標設定再生能源佔比七成,立法保障再生能源開發的公民電廠佔比過半,方能夠落實電力民主化,避免關鍵基礎設施的零碳電力,最終淪為財團不公正圈地的禁臠,引發另類國安危機。

6.淨零排放六箭齊發免跛腳:再生能源單「箭」難撐淨零排放一片天,訴求再生能源發展必須和脫煤、非褐、能效、碳稅、電價合理化等六支箭齊發,才能夠免於跛腳立法困境。以及有限國土的再生能源開發應拒絕以珍貴綠電豢養無低碳化轉型誠意的鋼鐵石化等高污染高耗能褐色產業,餵貓鼠咬布袋,傷害國人健康。

褐色電力(產業)雙危害的中南部
又淪”黑金血”綠電入侵的能轉戰地前線?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表示,中彰雲嘉南高屏是煤電等褐色電力及三高褐色產業雙重危害的空污重災區,最是殷切期待我國再生能源的健全正向發展,加速褐轉綠,早日實現非褐家園願景。我們如今卻也最痛心中南部淪為”黑金血”綠電脫序入侵的能源轉型戰地前線:農漁養殖等最弱勢產業部門遭拋棄,彰雲嘉南等地空污災民未蒙能源轉型利益,反淪為煤綠共害的雙輸家。舉例,媒體揭露學甲88槍案可能肇因於地方派系搶奪光電利益,中南部多地案場也見綠蟑螂橫行,竟皆無法可遏阻?

公正轉型入法救綠電   確保再生能源分配正義

台健空盟又指出,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 今年度最新公布的第三工作小組氣候調適報告首度將公平和公正轉型列為獨立專章,已指出雄心勃勃能源轉型的利益分配可能帶來經濟結構的巨大破壞性改變,公正轉型的政策立法才是能轉帶來不均分配等負面衝擊的不可或缺解方。回溯2019年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訂以來,各地綠電開發爭議不斷,光電財團圈地、公民電廠推不動、 返鄉的養殖青年瀕喪生計、漁權和離岸光電開發衝突、陸域風車近距入侵帶來滅村壓力等,都涉及公正能源轉型課題。當中南部民眾北上陳情抗議的烽火連天,經濟部僅訴諸從生態檢核到環境和社會檢核的補破網式協商機制,仍未見爭端平息,顯示政府至今不肯面對不公正轉型引爆的廣大爭議,相關政策及立法重要性遭嚴重低估。歸納農漁村落等鄉村地區設置再生能源,可能導致生態環境及社會衝擊也是能源正義關注面向,中南部環團因此共同主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應新增「公正轉型」的上位條款,從母法建立公平的法治架構,確保綠能分配正義,促使再生能源開發利益和負面衝擊更為公平分享和承擔,最大幅度降低對弱勢群體的負面衝擊,避免任何人、勞工、地方、部門和地區被犧牲拋棄。

林富源:全面迫害弱勢族群和危及農漁產業的綠能是我們當初所倡議的綠色能源嗎?

中南部環團憂心,若無公正轉型的上位條款,綠電自由化的現行條文,仍將持續淪為助長綠能蟑螂或大資本圈地的不公平條款,而讓公民電廠的未來還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相關環團也質疑,正在淨零排放入法的台灣,至今沒有脫煤期程、沒有化石燃料落日條款(還在倚賴有漂綠嫌疑的碳中和天然氣)、沒有能效提升入法、沒有碳稅、沒有電價合理化,十年大修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可能還是以”黑””血”綠能豢養褐色產業,獨”箭”難鳴的跛腳立法?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說,身為長期為空汚所苦的中南部居民⋯⋯曾經多麼的盼望綠能政策的推動能為家鄉的人們帶來更好的空氣品質與生活條件!然而在綠能政策的制定、推動過程中,地熱、潮汐能發電不見了?!在躁進的綠能政策中,節能的聲音也在官員筆墨中消失了!在綠能新貴的強勢興起之下⋯⋯綠能好像只有風光二神!88聲槍響道盡了綠能利益如何令人瘋狂,國人也看見台南蘆竹溝,七股鹽田,黑面琵鷺及台南漁民的悲歌⋯⋯。

林富源感慨,雲林居民在六輕的空汚下雖然還是很硬挺的活著,但苦難也沒因為居民的堅忍而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於是離岸風機侵漁權,陸域風機迫家園,太陽光電圍村莊⋯⋯農、林、漁牧皆受災!這是綠能嗎?這樣全面迫害弱勢族群和危及農漁產業的綠能是我們當初所倡議的綠色能源嗎?又為什麼立意良善的綠能政策在台灣會成這個模樣?88聲槍響明確給出了答案!

林富源說,綠能修法又該怎麼修?不如先修修官員們的良心吧!唯有把官員的心修正了⋯⋯綠能才會是真正的綠能!在修法之前不如先停止瘋狂燥進的血腥黑金綠能政策!

全面檢討並納入更多先進的綠能選項(如:節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潮夕發電不用錢買⋯⋯等等不被政商名流青睞的好能源。他呼籲公民團體⋯⋯綠能修法千萬別淪為瘋狂燥進的綠能利益背書的法會!

台南人成了煤氣綠電包夾的不公正轉型三輸家?

台南空污暖化自救會召集人陳建大明指出台南七股區光電板設置,在無總量管制,也無緩衝區明確界定下,在地生態、產業、居民生活圈遭受愈來愈嚴重的衝擊。位於台南安定區與臨近安南區生活圈的九崴天然氣發電廠設置案,對歷史文化遺址、瀕臨絕種第一級保育類動物草鴞覓食區、亞太棒球場、臺灣歷史博物館周邊生活圈的衝擊。

陳建大明也感慨,台南南區邊際的高雄興達港火力發電廠,長期以來的空污排放,所造成台南市民的健康惡化。皆在相關法規與標準制定的鬆散狀況下,產生各種損害。在能源進口成本高卻低電價的不合理結構下,在節能政策效益不彰的情況下,電力的浪費難以改善。一昧破壞環境生態開發電力,輕忽民眾健康,持續將發電成本外部化,而加重健保負擔。破壞環境與生態的“假綠電”,排放空污的“假生質電”必須透過更嚴謹的法規與具嚇阻力的罰則,積極排除。

終結”血”綠電條款: 任何開發規模的再生能源開發都應迴避生態敏感區或動物通行廊道!

行政院12月上旬通過經濟部提出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爭取排入本會期立院優先審議法案。台健空盟等肯定新(增、改)建屋頂設置光電條款,也支持納入地熱專章等促進再生能源多樣化的修法方向,卻仍發現多處修訂條文暗藏玄機,經濟部護航假綠電和包庇血綠電的疑雲重重?!

施月英:應維持在工業區內設置生質能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 行政院日前公布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本次修法預計把原本生質能規範在工業區內刪掉,將嚴重汙染生台能電廠周邊居民健康及農產品汙染的危害,應該維持原本工業區內設置。

生質能發電廠變成一個大雜鍋的焚化爐? 燃點低於一千度C就很容易產生戴奧辛、有害物質、重金屬等

施月英揭露,彰環盟過去有彰化欲申請生質能電廠的業者提供資料,顯示燃燒的物質包括生活垃圾、事業垃圾、廢棄家具、塑膠等等各式各樣的垃圾種類幾乎可以燒的通通都可以包含在內,生質能發電廠變成一個大雜鍋的焚化爐,不同物質燃燒的燃點、熱值等等,燃燒的燃點低於一千度C就很容易產生戴奧辛、有害物質、重金屬等等。

高汙染的廢塑膠、廢輪胎,也稱作再生能源?

施月英指出,2020年就取得經濟部能源局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同意備查資格的立方能源公司的燃料,是SRF燃料棒,來源是一般事業廢棄物,成分包括廢塑膠(例如球鞋邊角料、膠合板等裝潢廢棄物)、廢橡膠(例如輪胎)、廢纖維(例如紡織廠或抽絲廠的邊角料)與廢紙等。(資料來源:CSR@天下https://csr.cw.com.tw/article/42475) 她質疑,這些高汙染的廢塑膠、廢輪胎,這也稱作再生能源嗎?

施月英因此要求加嚴生質能燃料來源應該只限於有機物質的動植物、微生物之本體及廢棄物,例如落葉、枯枝、雜草、糞尿、廚餘等等,不該包括以外的物質。

施月英也關注依據環保署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9條 能源或輸變電工程之開發;提到開發行為屬利用再生能源之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二千瓩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換句話說,高汙染的生質能發電廠裝置容量未達2000KW是不用環評的。

生質能也是排碳的”假”綠能
楊國禎:必須在短時間內被快速的過渡取代

台灣生態學會前理事長楊國禎教授(森林學者)分析,要用生質能來發電,是要燃燒現有含有機物的物質,這一樣要打破碳鏈把儲存在碳鏈中的能量釋放出來發電,讓碳鏈變成二氧化碳排放。從碳中和(淨零碳排)的觀點來看,燃燒生質物來釋放能量並產生的二氧化碳,必需要被光合作用或其他有效能的碳捕捉機制移除,才能達到碳中和(淨零碳排),這樣就只能使用現有光合作用在自然生態運作中能夠剩下來的量,就是能夠成為所謂的碳匯的量,或在光合作用外來移除二氧化碳,進行額外有效能的碳捕捉技能。不然,要從光合作用產生的碳捕捉產生的剩餘生質能,來轉變成電力唯有擴大來源,就是增加能光合作用的量,也就是增加、增大、增強載體,並讓增量保留下來,目前有效的路徑被認為是產生更多能成長的森林生態系。然而據估計,號稱森林佔60%的台灣,每年只能增加2,140萬噸固定的碳,約只佔台灣8%的碳排量,而各排碳方虎視眈眈,要用生質能來發電,不僅量的問題很大(太少了),過程能有多少效能也是問題?!

楊國禎指出,幾千萬至數億年來,地球把主要是森林的生質能物質埋在地下經地殼變動的各種作用,固體的木材濃縮成煤,濃縮成液體的是石油,變成氣體的稱天然氣(瓦斯,主要是甲烷),現在拿來燒來發電,除了產生二氧化碳的溫室效應問題外,還有一大堆無法處理的問題。現在要來燒沒有經地質年代的地殼變動處理過的原材料,問題只會更多而不會變少。最多只是處理在短時間內不當利用的過程,讓它導向比較好的方向。

楊國禎,從碳中和(淨零碳排)的角度看,生質能絕對不會是綠能,能夠使用的轉圜空間與量非常有限,必需在短時間內被快速的過渡取代。尤其要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淨零碳排,(生質能)絕對不會是綠能。除非有總體考量與執行的必要性,不然實在沒有需要這樣折騰。最後說一下,如果把生命與生態系統的存在運作,都只用能量來衡量,那人在地球上沒有存在的必要與價值,總統與流浪漢沒有區別。

小水力大放水:未達2萬瓩的水力發電系統 通通免環評?

施月英也質疑,小型水力發電廠若是利用既有之圳路或其他水利設施,且裝置或累積裝置設置未達二萬瓩之水力發電系統,就算是位於生態豐富的敏感區、野生動物通行廊道上等等之生態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重要濕地,更要環評的,卻通通不環評!!

施月英指出,如果政府為了發展再生能源,卻要犧牲這些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最終可能導致這些野生動物被消失或滅絕,很明顯是違反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永續發展目標。她呼籲,政府發展再生能源,也不應漠視自然生態環境與環境保護職責,盡速修正相關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符合環境永續目標。

時代力量黨主席不分區立委陳椒華發言稿全文:

再生能源可以協助我國減碳與發展綠色經濟,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近日在中午尖峰用電時刻風+光能超過當下1/5的總用電量,已經有所部分成果。

但是住宅與農村部分並沒有發展:剛剛說的再生能源發電量都是大案場、大公司的再生能源發電。台灣應該要把另一個重點放在家戶住宅與農村社區的再生能源發展。多重的紅利:第一、改善鐵皮屋頂景觀,我國建築鐵皮屋頂景觀雜亂,長期而言逐步改善,而安裝太陽能之經濟誘因,可促進屋頂更新。第二、隔熱降溫,我國夏日高溫空調用電高,屋頂安裝太陽能板可以減少日曬,一邊發電一邊減少空調用電消耗。第三、另類的農村再生基金,我國許多農村面臨蕭條問題,有許多青年有志返鄉推動地方創生,如果農村建築、空間可以安裝綠能設施躉售,可以為返鄉青年或社區居民帶來一定的基礎經濟收入。第四、增加面對天災甚至戰爭的韌性,烏俄戰爭之經驗,在大型電力設施故障時,若家戶有安裝分散型再生能源設施,可以保以一定程度的能源安全。第五、增加社會支持國家能源減碳政策,減碳最佳的動力就是經濟誘因,當國人可以因為綠能賺錢,就會支持未來能源稅等相關減碳政策。

修法方向:第一、提高家戶屋頂太陽能裝設誘因,增加微型規模屋頂躉售費率:家戶屋頂規模小, 施工成本高,應該增加躉售費率。以經濟誘因,鼓勵人民裝設綠能,同時可以改善老舊屋頂景觀問題。第二、家戶自用綠能,應單純依據其綠能發電量給予綠電憑證,且相關費用由國家負擔。第三、社區公有建築如活動中心屋頂,應優先提供社區發展公民電廠。第四、目前小型水力發電的定義過於狹隘,汙水處理廠、自來水廠等潛在水力發電資源沒有被列入。第五、生質能源木質燃料定義關於農業廢棄物的定應也應該要調整,之前發生伐除外來種銀合歡作為木質燃料發電,卻不被認定為農業廢棄物的爭議。第五、小型水力發電、或是農業廢棄物木質燃料發電設備等尚未具經濟規模的再生能源設備,應由農村建設、花東基金、水資源回饋等相關預算補助設備。

結語,陳椒華委員呼籲,政府必須要放寬視野,再生能源不只是電力來源,也是促進農村發展、景觀改善的好工具。積極推動家戶屋頂、農村社區的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