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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無法成為文資的那些——大觀社區與其歷史社群

文/大觀社區自救會

今年睽違十五年的全國文化會議中,無論是高中學生對於課本中臺灣本土歷史文化內容占比過低的情形,或是鄭麗君部長坦言的:從糖廠系列、老屋系列、火車系列…我們的歷史文化正在有系統的被遺忘,都反映了大眾對於自身與土地歷史文化認識的需求。

但關注我們生長環境的歷史該從何做起?臺灣許多地區的社群文化,正面臨歷時不夠久遠、物質建築不夠完整等因素,而無法以文資的身分得到民眾的認識,甚至認為那種「又舊又髒、有礙觀瞻」的地方為什麼不拆一拆就好,位於板橋與樹林交界的大觀社區即是一例。然而我們對於自身文化的理解,就只能僅限於距離我們夠遙遠、夠完整的社區建築才夠值得我們認識,否則就該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在為人所認識前就被剷除嗎?

大觀社區位於大漢溪與湳仔溝所包圍的浮洲地區,現今除了原住戶外,也有不少來此求學的臺藝大或華僑中學的學生、在鄰近工廠工作的工人,或經浮洲橋要往返板橋、樹林間的過客,卻可能很少人知道,浮洲這塊土地原有平埔族世居,清代18世紀中以來亦有漢人墾居,或以酒、布與原住民交換菜園地,故有地名為「番仔園」(後演變為「歡園」)。

1847林本源家族進入板橋建城,大量漳人來居,直到民國時期包含大觀社區在內的板橋周邊許多土地產權,都在林家名下(一說為農民無法負擔賦稅因此將土地掛於林家名下)。1856年建接雲寺,包含沿湳仔渡船港周邊的數十莊在內的板橋,取代中和成為當時擺接十三莊的商業與信仰中心。

日人於1899年設置鐵路將中和、土城開採的煤礦經板橋、浮洲接壤桃園運往南方,板橋遂成為煤礦運輸中心,因水陸交通發達,國民政府來臺後於1947將板橋設為縣治、成為臺北衛星城市,也預示了往後至今都市發展擴張的方向,以及位於都市擴張方向前緣的大觀社區,在發展主義下註定的不幸。

1950年代的板橋浮洲地區仍以農業為主,部分大觀居民的家族長居於此從農,1956年為安置來臺的榮民與眷屬,今天的大觀社區才作為婦聯一村的果菜市場被建立起來,世居的農戶除了受招商進入婦聯一村擺攤、居住外,有些也和隨婦聯一村進入浮洲地區的軍人通婚,構成大觀社區居民組成的一部分,而原本在林本源家族名下的土地也讓予國民黨使用建立婦聯眷村。

但一直到1966年婦聯一村地土地才由陸軍司令部接收登記為國有地,而這大觀居民在產權移轉過程中是完全被排除在告知與參與之外的,其後政府仍如常向大觀居民徵稅、水電也依舊配給到這塊區域,許多居民繳了十餘年的水電費,卻不知居住的地方早已被劃為國有土地,甚至被允許修繕房舍、原地改建。

1977年因改建浮洲橋而拓寬大觀路時,路緣的大觀住戶還拿到房舍往後退所需要用到的改建補償,除了土地產權的移轉沒有妥善處理外,政府從來是允許大觀居民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如今政府迫遷大觀社區、向居民提告,如何能解釋當初國有土地劃設的處理不當,與前後對於國有土地上住戶處理的標準不一?

作為招商果菜市場的大觀社區,之所以與整個婦聯眷村切割是由於1963年的葛樂禮颱風,才將此處的榮民分散安置至各處,但招商而來的果菜市場居民,即便是榮民或榮眷也沒有獲得遷移安置,便參與著板橋地區的第二級產業自1966年起的成長,也是同年,大觀社區所在的土地才被劃為國有土地,而如今對大觀社區住戶提告侵佔國有土地的板橋榮家,則是於1969年才在原婦聯一村的位置上建立於此。

1970年代因臺北都市化,板橋的工業機能擴張,浮洲周邊興起多處工業區如新埔深丘、埔墘、四汴頭等,許多城鄉移民便是於1970年代前後進入浮洲地區謀生、買下位於大觀社區的房子的。而除了1950年代起眷村移入帶來消費人口的刺激外,因應1980年代臺北都市問題惡化,政府提出「多核心都會發展」,使得第三級產業逐漸蓬勃,1990年新板橋特區規劃後隨金融機構移入、商業服務機能強化,工業遂逐漸退出板橋。

大觀居民正是整個浮洲地區第二級產業蓬勃時期的參與者,並見證著都市範圍擴張下工業沒落到服務業興起的城市歷史,而曾經繁榮的鄰里眷村生活、熱鬧質樸的果菜市場與移民在臺北打拚的日子,則在短短三十年間成為無限遙遠的記憶,若非浮洲居民的記憶與地方文史工作者的努力,誰又會記得這些城市發展想像下市民生活劇速的轉變?

現在即便所謂的「眷村文化」、「眷村生活」被明列於地方誌的文化篇目去歌頌、回憶;在全國文化會議中被討論並認肯它的價值,這個城市卻持續以都市發展、以進步建設、以長照、以經濟之名去破壞、去消滅著他的自身與歷史;去毀棄眷村生活的最後一點遺存,並且是以反對它原本容納居住人口的功能為之,相反於狹窄的眷村市場曾經容納國民政府無法解決的移民人口問題,相反於自建房舍(或你要稱之為法定上的違建)曾經解決著國民政府無法解決的災後重建問題,相反於模糊產權曾經解決著國民政府無法解決的,城鄉移入都市勞動力的居住問題。

促成都市發展並解決發展問題的這些、因為處於複雜脈絡下而位於合法邊緣的這些、作為居民生活僅存依憑的這些城市歷史,如今避談它曾經的燦爛與功績,它不能成為文資,也不能作為民眾的記憶與歷史,只是一塊毫無整體規劃的政府長照機構下,平坦的人工草皮。這就是退輔會及政府對於歷史記憶的作法,就是我們對自身文化的對待,居於其上的人權與生命記憶不值一提,這些都抵不過一片空地價值而被遺棄。

【延伸閱讀】

引言:同鄉的異鄉人
其一:面對政府執行拆遷 連土地公也無能為力
其二:法律與人權相抵觸 迫遷烽火不斷的關鍵
後記:下次見到你,會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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