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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與精障的距離|當事人觀點:媒體的污名化 讓精障者難以回歸社會

文/宋友正

媒體對於精神障礙者的報導與評論一般都是以負面評論居多。

舉例來說,之前鄭捷在北捷持刀砍人事件時,媒體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是精神疾病患者」所為,之後的小燈泡事件也是如法炮製。讓社會大眾對精障者的第一印象就是「危險份子」、「不定時炸彈」,似乎我們注定要背負這樣的包袱、戴上被一般人扣在我們頭上的這頂帽子。

另外在司法判決上,因為有「精神障礙者」可以減輕其刑甚至可判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條文,造成一些律師會幫助他的客戶(也就是被告當事人)去做鑑定,請醫師幫忙開立診斷書,讓法官以為被告是精神疾病的病患,因此減輕其刑,這些都是對精神障礙族群之所以會被社會大眾或是公司行號、中小企業、大型企業列為不受歡迎或不肯接受錄用的一大原因!造成精神障礙在社會職場上求取一份工作都很不容易的主因之一。

在這樣的社會大眾與媒體對精神障礙者有既定印象的氛圍時,不但會對精神障礙者造成難以回歸社會、找不到一份適合、穩定、能夠長期與想要的工作,也因此使得其家屬或照顧者被排擠甚至歧視的困境。這不只是家屬與照顧者的一大負擔,也是整體醫療資源的隱憂。

對家屬與照顧者來說,照顧家裡這位罹患精神疾病的家人勞心勞力後,不但得不到想要與一般家庭一樣的生活品質,還要擔心親戚與街訪鄰居的異樣眼光,還可能因此「家破人亡」!因為無力負擔長期照顧的壓力,不是家庭破裂,要不然就是罹患精神疾病的當事人自傷傷人,造成悲劇收場。

我自己就有類似的經驗,在我小學到高中期間,因為我父母工作的單位有個「登山社」,而父母親又很愛爬山,所以從小就會帶著弟弟和我一起參加各種登山或健行的活動。剛好父母親那個單位的主管就是個登山愛好者,所以每次登山時,他都會帶著他家的三位千金一起參與每一次的活動。那三位大姊姊(我會如此稱呼是因為她們都是大學與社會青年)對弟弟跟我都很照顧,還時常幫我攜帶一些餅乾或是營養口糧,在休息時分給我們吃。

多年之後的某一天,我從父親口中得知,排行第二位的那位姊姊因為感情因素罹患憂鬱症,被公司資遣後在家休養,藉由看佛經與聽佛經朗誦待在家裡,與外界隔絕了好一陣子,我那時還不知道憂鬱症是甚麼疾病,只是覺得她那麼開朗又時常面帶笑容的人,怎麼會因為失戀就變成這樣呢?

又過了幾年噩耗傳來,那位我所喜愛的好姊姊竟然跳樓輕身!我得知時簡直是不敢相信我聽到的消息,過沒多久我跟家人一起去參加她的公祭時,我哭紅了眼眶,也看到她的父親(我都叫他林伯伯)在一旁涕淚縱橫、痛哭失聲!因為他失去了一位摯愛的、疼愛的、深愛的好女兒。如果當時職場可以給予更多的支持,這樣就有可能讓姐姐她的生命能夠繼續延續下去,所以社會的支持是很重要的。

在今(107)年九月六日的「公視晚間新聞」中有一則新聞報導是,一名男子持刀攻擊一位女憲兵,記者一開始就說這名攻擊女憲兵的人是精神病,之後才說他是警方列管的、有吸食毒品前科的吸毒份子,之前就有打架與鬧事紀錄。奇怪的是記者已經知道這名男子是警方列管、又有吸毒與鬧事前科的人,那麼為何報導一開始要冠上『精神疾病』這四個字來誤導視聽呢?

所以一般民眾在長期又積年累月的新聞報導灌輸下,對於精神障礙者的第一印象就是:有攻擊性、有危險性、是治安死角、是一顆「未爆彈」,隨時可能會對社會造成傷害的一群人士!

本人目前擔任台北市身權委員會的精神障礙委員,一直在思考該如何、又要用哪種方式才能扭轉社會大眾對精神障礙朋友的誤解?我想了許久覺得只有從教育開始做起,在「健康教育」上開始讓念書的孩子了解甚麼是精神疾病?這種疾病是因為腦部神經元的功能受損與傳導物質出了問題所致,跟心臟病與高血壓一樣,是一種慢性疾病,目前醫學界已經有藥物可以治療與舒緩精神疾病的症狀,是可以控制甚至能夠治癒疾病的做法。

最後,我希望有一天,精神疾病的病患都能被社會大眾接納、了解、包容,讓這群受到腦部影響,可能在行為上有些不一樣的「人」,擁有身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受到尊重、不被歧視、能享有與一般人一樣的所有工作權,活出彩色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