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靡:帶著OO過生活, 身心障礙

我們與惡的距離得獎之前與之後,我們留下什麼?

圖片提供/公共電視

文 / 廖福源

在萬眾一心之中,「我們與惡的距離」毫無懸念的得獎了,恭喜!

謝謝「我們與惡的距離」,讓廣大的應思聰、應思悅、宋喬安、劉昭國、李大芝一家人(可惜的是李曉明反應在現實裡的經驗總是不能有機會再被多些理解)能夠被聽見與理解。說用一部戲改變社會過於不切實際,可是與惡的確帶來許多療慰的效果,也讓原本黑白分明的社會議題產生再思的機會,然而小編想再跟大家重溫的是「精神疾病經驗者及其家庭的照顧處境」。

以戲劇十集的篇幅來說,真的是把精神疾病經驗者與家屬的處境給忠實的呈現出來了,可是許多的故事囿限於台詞不能太多,來不及說清楚:以為只是一個名詞,其實有很深的含意;以為只是一個動作,其實是在說一個個家庭正在經歷多年的困境;以為只是一個事件,卻是我們聽過的一個又一個不斷重複上演的悲劇。如果看過了「我們與惡的距離」後,您深有所感,邀請您再聽我們細細地說,我們在劇本裡放了什麼,是看戲的人不容易知道的,還有哪些是劇本有,但沒演出來的,而在我們細說之後,希望您們跟我們一起產生行動,不是說要幫助誰什麼,而是去傳遞這些訊息,就可以起到一些作用的。

在第四集裡,姐姐應思悅得知弟弟得到「思覺失調症」,問醫師為什麼會得思覺失調症,醫生給了解釋,回到家的姐姐說:精神分裂聽起來好可怕,怎麼會生這種病啊!第五集再度提到:如果他得到的是癌症,會比較好嗎?我們是不是就不會那麼害怕?

為什麼病人住院了,醫師也跟家屬解釋病情了,家人對思覺失調這樣的疾病仍是如此害怕呢?覺得得癌症還比較好呢?

「家屬所面對的衝擊,遠超過我們的以為。」我們都輕忽了家屬所要面對的汙名的沈重,這沈重裡有著生命責任榮羞的恐懼,是很致命的,倒不是會讓父母或照顧者死去,而是原本之所以成為那個身份本質上的死去,在文化上成為父母的驕傲感、滿足感與責任感,一夕之間被埋葬在當得知家人是精神病人的時候。許多的父母其實一開始也都會接觸所謂正規精神醫療,可是他們同時會尋求其它可能的解釋,不希望是精神病,而寧願是卡到陰、有髒東西或改運就好,其實不是他們不選擇精神醫療,而是汙名的恐懼浸透太深,因此,我們要接住的不只是疾病症狀,還包括照顧者的社會心理狀態。我們需要正視照顧者所面臨的衝擊,不只是告訴他們要讓家人穩定服藥回診,還要知道照顧者心裡在擔心著什麼,他們想知道什麼,他們需要什麼。照顧者要照顧家人,還要照顧自己,也要適應種種改變帶來的生活衝擊,我們應當找出那個「誰來照顧照顧者」的那個「誰」,去陪伴他們經歷這些過程的起起伏伏、千變萬化。

第六集思聰出院以後,除了吃藥治療以外,也可以去這些會所做復健,陪伴有精神疾患的家人復健治療,這是非常辛苦的,所以我非常推薦你們去參加「家屬支持團體」。

對觀眾來說,可能是看到社工為精障者及家庭所做的社區支持的連結,可能會覺得是新知,也可能覺得理所當然,覺得是平常不過的業務執行。可是為何我特別跟編劇強調這一段的重要性,實際上遺憾的是我們接觸精神疾病經驗者及家屬的經驗時,他們通常會說:「沒有,出院時沒有什麼出院準備計劃,出院就出院了,就提醒要規律服藥、按時回診,沒有人告訴我們出院後社區有什麼資源。」因此這樣的一幕劇情,我是想讓精神疾病經驗者及家屬知道,這是你們可以去要求的協助,出院後還有許多後續的社區資源是可以就近支持你們的。可是,這樣看似不難的資源提供的工作,怎麼會是多數人得不到的,或者無感於有這樣的協助呢?首先多數醫院的出院準備計劃是由不熟悉社區資源的個管師擔任,忙於醫院內的工作,想認識也沒時間去認識,他們沒有時間踏踏實實的去瞭解各個資源的屬性與特點,更困難的是某些資源的選擇,在家屬需求與精神疾病經驗者之間是衝突的,而這也加重轉介資源的困難,像是家屬希望生病的家人去住康復之家,但生病的家人希望回家去住,這樣的願望是衝突的,可是醫院社工及護理人員在龐大的工作量下,會選擇先處理醫院更棘手的案家,畢竟他們準備出院,已經穩定,於是就變成提供資源資訊,最後怎麼樣是他們的事情了。其實更進一步細究,有些不願去康復之家的朋友是因為團體生活不自主,因為康復之家多數是4~8人房,而且都要配合康復之家的復健要求及管理規則,這不是康復之家的問題,而是我們的國家在簽署並完成第一次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後,在強調障礙者自立生活的目標下,我們仍舊沒有提供更符合他們自立生活的社區支持服務,倘若我們能提供小型、公寓式的住宿其實能解決上述的衝突,可是我們卻很少這樣的資源,而這其實也跟社會汙名、排斥有關,像是以下新聞的拒絕與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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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奇怪的現象是:我們強調「預防勝於治療」,也強調「早期介入」,可是我們從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進線的家屬,以及來參與我們活動的家屬端,常聽見的是:他們去門診看診了好幾年,也沒聽過除了吃藥回診還可以有別的資源,結果很多是從別的家屬口中才知道原來有「會所」、「社區復健中心」,還有「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我們無法讓家屬「儘早」能得到各種支持陪伴的資訊,就像獨留家屬在黑暗中找路,不留餘光啊!這是專業人員的失職,是工作者的失職,因為我們應該是看得見那份無力與無助的,這更是政府的失能,其實在許多會議我們都不斷的提出類似的聲音,可是政府卻無實際作為。

第六集-喬平覺得不該出院

喬平:耀暉媽媽沒有準備好,家裡面資源也不夠啊!那時候就不應該讓他出院的。
一駿:他穩定了就應該出院啊!

第八集-喬平覺得不該出院

一駿:不能因為家屬不來接,就不讓病人出院,病人也是有人權的。
喬平:人權不是只有醫療權而已,也包括活得像人的權利,美清姐出院之後,她狀況只有更糟而已,每次回來連件可以換的衣服都沒有。病人出院之後,社區有沒有支援,家人沒有辦法支持下去了,這些你都不在乎。
一駿:大家都已經把自己該負責的部份,完成得很好了,我也完成了醫生該做的評估,我們醫院能做的最多就是這樣了。

第九集-喬平覺得該出院

立委:那個丁寶捷啊,根本就不穩定,你們還讓他回家,出了事誰要負責?
一駿:丁寶捷已經住急性病房三個月了,狀況一直都很穩定,他本人也表達想要回家,我們沒有理由不讓他出院。
喬平:回家是病人的權利,(委員)請問你現在是用哪個法條,叫我們不能讓他回家?

從這幾個段落的劇情我們可以看出:不論出不出院都為難,都有人受苦,可是為何我們無法兩全呢!出院的決定關鍵不在「病情穩定」,也不在「專業評估」,而是在支持精神疾病當事人及家庭的「社會支統系統」靈不靈光,我們現有的支持措施跟他們的需求距離有多麼地遙遠,也許在我們一昧的用習慣的方式解決問題前,我們應該更全面的去瞭解問題所在。

在第六集的掙扎是,醫生覺得曜輝穩定了,應該就出院,可是社工覺得媽媽沒有準備好,家裡的資源(社會支持)不足,所以不應該出院,但在病人情況穩定,以及重視病人的權益下,醫生讓病人出院,後來卻發生一連串悲劇,曜輝成為模仿犯被輿論踏伐,媽媽帶著孩子自殺了。我必須說,這不是戲劇,這是真實的生活,過往的確有醫院覺得病人穩定要出院,然後就出事的,可是這不會單純是醫院的問題,這是因為我們太少將資源投入在社區支持與復健裡頭,使得病人該出院時,家庭無人支持,社區無力承接,結果家庭只能把家人往醫院送,當相關的社會新聞發生時,民眾也把他們往醫院送,可是他們還是得回家、回到社區,我們的社區支持仍不足、不夠力呀。這也是第八集提到的,「人權不是只有醫療權而已,也包括活得像人的權利」。我也聽到過醫院的夥伴說:他們也想讓復元狀況好的病人出院,可是有不少悲劇發生,像是病人出院後,家屬不把家人接回家,把家人放在宮廟旁,然後送飯給他,結果沒多久狀況變得比入院前更糟的回醫院;去年我也和法扶合作,至中南部協助一名希望回家的精神病人,他的狀況就是照顧者不想讓他回家,醫院說他們也曾經不管家人要不要來接,就讓病人出院,病人那幾天就住在醫院對面露宿,結果自己又把病人接回醫院,諸如此類的故事我想是在全台上演,如果我們能夠給予精神病人、照顧者更多的社會支持資源,像是臨時居住、社區式居住、照顧者照顧支持系統等等,是否故事就變得不一樣呢?

第九集

應思悅:那個我弟應思聰,他現在有點狀況,他不吃藥,長效滴劑也不吃,也不肯跟我回來看診,可以告訴我要怎麼辦嗎?
一駿:還是要想辦法,把他勸來好不好?家屬辛苦了!
應思悅:我有勸呀!

跟我們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的家屬志工開會時,大家異口同聲說:這樣的劇情、這樣的回應不稀奇,他們也常遇到這樣讓他們無言以對的諮詢。

那天我們在討論到底出院準備計劃時,我們有了以下對話:

家屬A:家裡那個在醫院進進出出十年也沒看過社工
謝:為什麼那麼多人沒接觸到社工?
家屬B:我是有開出院準備計劃的會,我問:兒子回去一定不會吃藥那怎麼辦?醫生沒有回答我。
我再問:那他是不是要先去慢性病房或是日間?
醫生:現階段不適合。
家屬B:反正醫生就是要你帶回家就是了。但那是妳可預期的問題,妳已經知道問題就在那裡,沒人管妳啊!回去他一定不吃藥的啊!
家屬C:最近有一通電話,家屬很想幫家人安排心理諮商,跟醫生說希望安排心理諮商
醫生: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心理諮商,所以就不要。
家屬A:所有的決定都是醫生自己來決定
家屬B:沒有關係,你講現在不合適,這句話我接受,那你要告訴我,什麼狀況下我可以做什麼?你不能現在說我不合適,後面就統統沒講了。應該說什麼狀況下,你可以去找什麼什麼,我知道我可以有什麼路可以走,你不能說現在不適合,就沒路了。
家屬C:那誰叫不適合心理諮商,那誰適合嘛!要告訴我嘛!你連第一次諮商都沒有,就回絕。
家屬D:我現在有一個好奇,那我們有沒有問?比如說他說現在不適合
家屬A:一般的家屬沒有那個力量,家屬沒有那麼有能力,面對權威
謝:家屬會被說是High E E (expressed emotion)
家屬E:醫病不平等
福:應思悅就是沒辦法,但聽到醫生說勸他來,也說不出話來。醫生那樣說,就變成是家屬個人的責任。
福:我有整理第六第八第九集,都有一個很吊詭的標準,一個是宋喬平覺得應該出院,另一個宋喬平覺得不應該出院,然後這兩個標準在哪裡?然後她用的標準是家屬有沒有準備好。對一駿來說,我已經做完醫生所要做的評估了。然後就停在跟剛才的對話一樣,那評估完,下一個階段呢?家屬就停在那邊。結果要出院的,就是他穩定了,但是家屬沒有準備好,跟醫院沒有關係,所以後來曜輝跟媽媽才出事嘛!另一種是,醫生覺得要出院但喬平覺得出院後沒有地方去
謝:醫療我們交給醫生,但精神疾病比較特殊的是,不是去處理當事人就好,家庭的、照顧者的這一塊有沒有人去處理,需要有的支持、觀念是什麼,有沒有給到他這塊東西。

我們真的很希望當精神疾病當事人、照顧者在求助時,能夠被理解求助當下的生活現場,會是多麼的急迫、困難與掙扎,而從「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戲可以看出,現有的工作人員都很努力了,可是困境還是無法改善,反過來說,現有的制度及人力配置也都是有所不足的,因此,我們很希望政府能夠創建新的服務,投入更多的資源、人力,來解決以上的困境。

針對以上我們提出四個訴求:

1. 當精神疾病照顧者有緊急需求時的求助專線,並且在24小時內可以跟求助家庭開會,擬定可能協助方案。(參考開放式對話)

2. 落實出院準備計劃:專職負責出院準備計劃業務的個管師(不合併其它業務),召開家庭會議,擬定出院協助計劃,提供資源地圖或手冊。

3. 在門診階段,就提供包括整合醫療跟社區支持的資源地圖或手冊,同時根據不同性質資源製作視覺化圖片及影片,讓精神疾病當事人及照顧者易讀易懂,並針對疾病、藥物、情緒行為及社會心理變化的衛教單張及課程,包含設計照顧者支持的各種成長性團體及課程。

4.充實心口司、社家署針對精神病人或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庭支持體系之預算,發展符合其需求之各項服務,像是臨時短期性居住、針對精障者之社區居住、增加復健措施、同儕支持,及以上三個訴求。

公庫按: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 <服務對象> 精神疾病經驗者的家人或朋友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0:30 <電話專線>02-2230-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