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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國非父來台出庭 警方否認私下和解且堅持用槍合法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張心華

越南移工遭警開槍擊斃案發已近五個月,全案真相未明,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今(18)第三度召開偵查庭,亡者阮國非的父親阮國同為了解案情再次來台,希望官方公布現場影像,並取得當事員警道歉。偵查庭約晚間6點結束,家屬委任律師邱顯智透露,驗屍證明阮國非受多發槍擊後,抵達醫院前即身亡,而檢方將斟酌案情決定是否調閱警方密錄器,但尚未決定起訴。

移工、人權團體協助家屬多次召開記者會,與阮國同前往警政署、行政院、監察院和總統府陳情。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許惟棟說明,去年9月阮國同來台16天,台灣官方未提供阮國非的死亡真相,沒有管道可以看案發錄影,卻有媒體取得相關畫面,至於阮國非在救護車上的遺言,也被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阮國同只能帶著兒子的骨灰返回越南。

許惟棟進一步指出,家屬回國辦理後事,便將此案委託在台友人、律師及移工團體處理,去年10月26日卻有自稱是台灣警方代表的不明人士撥打阮國同手機,跳過家屬委託的台灣律師,直接飛去越南找家屬,希望私下談和解,過程中不斷修改會面資訊,全程沒有出示身分證明與警方委託書,甚至未自備越南文翻譯,讓家屬不堪其擾、表明全權委託律師處理,最後不了了之。

許惟棟更補充,10月底接洽未果後,又有仲介在11月6日聯繫家屬,說警方要求家屬必須親自來台,才能取得阮國非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家屬則重申由委託代理人處理。與此同時,家屬的在台友人收到竹北分局告知「判決結果可能對阮國非不利」希望家屬不要堅持,盡快和解。

針對原告方說法,員警陳崇文未出庭,僅由委任律師徐國禎在開庭前表示「沒有和解的問題,但願意支付道德上的慰問金。」當時阮國非拒捕且攻擊警方,陳崇文多次制止無效才被迫使用槍械,現場情況有急迫性,應屬「合理使用槍械」,徐國禎更直言他們未私下和解。新竹縣竹北分局長吳文貴也否定警方派人和解一說,陳崇文則持續在新竹服勤,目前已轉調內勤。

而阮國同以越南文發言解釋,他只希望查明真相,調閱密錄器畫面讓家屬了解兒子犯了什麼錯?為何而死?以及開槍員警陳崇文前往越南向阮國非致歉。邱顯智批評,阮國同在本週一(1/15)臨時決定來台,從越南中部的乂安省山區奔波到河內市搭飛機,台灣辦事處未提供任何協助,待確認新竹法院傳票後才趕緊完成簽證,而警方對外聲明「本案處理沒有任何疏失」,卻又「私下」接觸家屬,軟硬兼施要求和解,他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作為,並呼籲警方若要洽談和解,必須「公開」行事。

「阮國非是逃跑外勞,所以要背負整個社會的污名化,而進一步加害於他的公權力,卻沒有釋出任何誠意。」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說明,去年9月阮國同還在台灣時,政府遲未出面談和解,直到他們回國辦喪事期間,才通知要派人前往越南,而媒體報導阮國非案後,大量攻擊留言湧入相關團體的網站,例如「逃跑就是犯法,攻擊警察死了活該」等。陳秀蓮表示,家屬曾對她說,如果阮國非真的做錯事,他們願意接受結果,但為什麼要開這麼多槍?她痛批警方缺乏誠意的處理態度,就像在殺人之後,繼續羞辱想了解真相的家屬。

許惟棟認為,阮國非案揭露台灣長期對移工的歧視,以及新南向政策的虛偽,這些言論不僅對台灣移工處境毫無理解,更凸顯政府只會大張旗鼓宣政策,在台灣人民共同勞動、共同生活的65萬東南亞移工,卻連最基本的自由轉換雇主、不受仲介剝削的權利、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都沒有。

對於陳崇文是否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和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引發的基層員警人力不足、民防執法正當性等問題,聲援團體表示,政府與社會必須誠實面對,除了讓家屬找回真相和公道外,應透過本案進行反省,解決長期的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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