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勞基法修惡」高校巡講首場 東女學生:勞權要勇敢說出來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在《勞基法》修法前夕,有鑑於許多青年學子對自己勞動權益及未來工作現實所知有限,由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及《教室外的公民課》寫手群舉辦18場「勞基法修惡,青年有未來?—高校巡迴講座」,深入各中學的課程,讓同學了解此次《勞基法》修法爭議、勞動權益與未來職場關係,以及修法後對台灣社會的可能影響。

第一場是台東女中,邀請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葉品言分享,約70位同學聽講。擔任公民與社會科教師的傅世韋開場說明,課程中有提到「勞動參與」,近日《勞基法》修法爭議與之相關,同學們畢業後大部分都是勞工,應在在學階段預先了解自己的權益。

進職場前先來認識勞基法

「為什麼要有勞基法?」同學說:「保障勞權。」
「你去工作時,老闆要跟你簽勞動契約,法定時薪是133元,約定時薪100元,這樣可以嗎?」
「不行!」
「老闆說不簽不聘用你,那簽這個契約有效嗎?你該怎麼辦?可以叫老闆補差額33元嗎?」
「......」

「勞基法修惡」高校巡講首場 台東女中

「有《勞基法》是一件事,有沒有落實,又是另一件事。」葉品言說,《勞基法》在台灣實施30幾年,很多勞工仍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在很多小店家打工不給時薪133元,你就算知道雇主違法,有多少人會去主張自己的權益?」

《勞基法》具體規定,雇主要保障勞工權益。葉品言表示,如果老闆一概不負責、要勞工吃自己,都是違反法律規定。「就算是你同意約定一天工時12小時、週休一天,如雇主未給加班費,還是違反《勞基法》規定,這樣的契約無效。」《勞基法》對勞資雙方都很重要,除了保障勞權,雇主可以計算人力成本。然而,這個社會大家都要去工作,找工作的人多於工作機會,若沒有《勞基法》規範工時薪資等條件,放任勞資雙方約定的勞動條件會很惡劣,對社會發展有著負面影響。

除此之外,在職場上較常見的違法狀況,例如工時超過8小時都要給加班費,但雇主會叫勞工時間到了先打卡下班再繼續工作,變成打卡之後都不算加班。許多勞工都默默忍受,怕因此丟了工作。法令規定雇主不能隨便解僱勞工,要有一定條件,員工可拿非自願離職書,許多人仍不清楚也不敢聲張。

為了爭取勞權、落實《勞基法》,個別勞工很難跟資方協商,因此需要許多勞工組成工會。而集體勞動關係的強弱,會影響《勞基法》落實情況。葉品言說,在台灣組工會並不普遍,根據統計,台灣組織工會率只有7%,相當於100位勞工只有7個人參加工會,而7%很大一部份集中在國公營事業或大公司,一般勞工對於工會很陌生。「勞工若沒有集體力量,就無法透過集體力量要求雇主遵守《勞基法》」

葉品言提到,隨著時代改變、學校教育,越來越多勞工知道自己的法定權益,遇到不合理雇主會主張自己的勞權,或是為了不要忍受不合理的勞動條件而換工作,卻可能被老一輩罵「草莓族」、抗壓性差。他以自己曾擔任過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舉例,許多年輕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有些不是為了金錢的損失,而是要讓雇主知道不能違反勞動法令。「不能因為以前人們不計較雇主違法,就犧牲自己的法定權益,勞工挺身爭取是好事。」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葉品言

修法爭議 造就今年是《勞基法》元年

民進黨政府上任後欲落實週休二日的「一例一休」政策,然而上路未滿一年,資方團體認為「彈性不夠」,在今年底又傳出即將修法,卻越修越爛,增加勞工加班工時上限、放寬7休1等。

《勞基法》修法爭議讓很多勞工知道自己的權益,許多勞團笑稱今年是「《勞基法》元年」。 《勞基法》施行33年來,今年勞資雙方才比較知道《勞基法》的具體重點。

葉品言舉出行政院主計處統計,顯示2007-2013年間,企業儲蓄增加,家庭儲蓄減少,也就是企業分配越多、家庭越少利潤。勞方認為「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資方卻會要求勞方「共體時艱」,但是企業獲利沒有變差,卻沒有合理分配給勞方。2015年媒體報導,企業儲蓄佔比升至6成,但企業不投資也不加薪,將使得台灣經濟陷入停滯,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台灣是過勞之島。」政府政策一面倒傾向資方團體,使得勞工面臨高工時、低工資的環境,因薪水不漲,得拼命加班賺錢;工時很長造成過勞問題嚴重,進一步影響台灣生育率,造成少子化。葉品言舉例,保全業的就是標準低工資、高工時行業。保全業興起是因應都市越來越多的集合式住宅。保全員一個月的工時可達288小時,超出一般人月工時170小時之多,就是為了賺到足夠薪資。「現在保全員都很年輕,但是有的人不敢結婚生小孩,因為勞動條件太差, 生了養不起。」

葉品言秀出幾則報紙徵才廣告:送瓦斯5萬以上、快遞徵外務3萬5、房屋仲介保障底薪4萬、美語補教業儲備幹部4萬2等,但這是24年前(1993年)的薪資水準。還有一則徵才:「寢具門市,男三萬七女二萬七」,身在女中的同學一看到馬上反應:「為什麼男女差這麼多?」葉品言進一步解釋,根據性別做出薪資差異是性別歧視,也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只能以不同職務做薪資差異,不能用性別,現在不可以這樣徵才。

《勞基法》修法反反覆覆 政府自打臉

葉品言接著講述近兩年《勞基法》修法,政府與資方團體態度反覆,顯而易見。諷刺的是,台灣只要遇到總統選舉的競選政策,不分政黨,幾乎都有「降低勞工年總工時」這一項。

2015年5月馬英九擔任總統時通過每週40工時修法,但聲稱減少的時數會讓勞工多放13天假,為了讓資方不要負擔這麼重,該年12月砍了7天國定假日。勞團開始抗議「被偷走的7天」,認為原本縮短工時就是降低過勞,一手縮工時、一手又砍假減少休息時間並不合理。「政府說台灣的國定假日比其他國家多天,但是台灣勞工的特休假很少,其他國家的特休較多,因此需與國定假日搭配。」

2016年1月值總統大選與立委改選,在勞團抗議下,當時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認為勞工過勞嚴重,砍7天假的前提是要有完美的配套措施。該年底民進黨即修改《勞基法》,推動「一例一休」政策搭配砍7天假,欲以此落實週休二日。

葉品言問同學,猜猜當時誰呼應「一例一休」要趕快實施?是工商團體、工總、商總及工商協進會都說「希望民進黨政府展現魄力、通過一例一休」。然而一例一休政策不到一年,同樣的工商團體反而說「一例一休爭議很多要趕快修改,否則造成全民皆輸」,背後的目的就是砍7天假。「本來在推動一例一休的政府,又說一例一休有很大的問題,整個過程很不合理。轉了一大圈,只是要砍7天假,減少勞工休時。」

勞基法修惡的負面影響

葉品言說,目前行政院《勞基法》修法版本5大方向,其中「輪班間隔11小時可縮短至8小時」對勞工身心健康負面衝擊很大,也與你我息息相關。對於需要24小時運作的行業,如醫院、運輸或無法停機的工廠,原本我國法律對於員工輪班要間隔多久才能充足休息並沒有定義,經常引發爭議。去年一例一休修法時,連帶修法明訂要間隔11小時,但是遭逢資方團體反彈,由行政院另定日期施行,實則沒有實施。

由於實施週工時40工時之後,每個勞工從雙週84降至單週40,每位勞工工時降低,負荷量相對減少。企業若要維持本來產量,就得要多聘人力。然而根據勞動部統計,企業並未補充人力,因此在人力不足的狀況下,資方不願意縮短輪班間隔。「1924年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表明輪班勞工間隔標準是10-12小時才足夠休息,台灣卻要改成8小時。」近日經常傳出客運司機過勞死、台北有公車司機暈倒,車子衝上人行道等意外。因此不只是個別勞工問題,同時會影響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對社會有負面衝擊。

修法中的「鬆綁7休1」讓勞團覺得很不可思議。現行應為每工作6天應有1天例假,例假日除非遭逢天災、重大事故等不得工作。修法後例假日可以調移,經工會或勞資協商可實施「連續工作12天、休2天」的狀況。1921年聯合國勞工組織即表示必須7休1,理論上應該是很基礎的勞動人權。「但是在台灣,連這個都要被打破!」

總統蔡英文競選時曾承諾會解決青年勞動低薪過勞問題,目前看來還是複製傳統做法,壓低大眾勞動條件。講座最後播放公庫專題報導「被偷走的七天」,影片拍攝勞團抗議砍7天假歷程,期望同學看到抗爭可以多點包容,因為勞團爭取的不只是自己的權益,更是大家的權益。「希望大家可以說服週遭朋友,為了整體更好的勞動條件努力。」

屬於自己的權利要勇敢說出來

台東女中同學座談後寫下心得回饋。有人說她自己也打過工,發現自己以前什麼也不懂,不知道有哪些規定違法《勞基法》,聽講後比較清楚相關權益。也有人說看完公庫記錄7天假抗爭影片,了解到打工的待遇很辛苦,工時和薪水不成正比的狀況下,使許多人卻步。但她還是對打工抱持著很大的期待。

有同學說,演講前對一例一休議題不甚了解,只知道有很多勞工抗議而已。聽完之後才知道勞工問題與自己的未來息息相關。對於勇敢抗爭的人,應該要給予支持,而非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下對這些拼命維護勞工權益的人施以冷眼。也有人說,平時對勞工議題很少關注,本次分享算是初步了解。雖然有點單方面的偏勞工的說法,但之後在新聞上若有留意,也更能理解各方所站的立場。

台東女中同學座談後寫下心得回饋。

有人寫著:「想到以後站在街頭上抗爭的很有可能變成是我們,我們同樣是勞工,而我們也很害怕會遇到同樣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會使我卻步。屬於自己的權利要勇敢說出來,而不是默默地忍受著」


【勞基法修惡,青年有未來?–高校巡迴講座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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